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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農民自家的房子,什麼時候也能和城裏的商品房一樣,可以辦個紅本本,到銀行辦抵押貸款?這個懸在很多農民心中的希望,最近正在多地成爲現實。4月28日上午,銅陵市首批56戶農民領到了《房地產權證》,集體土地房屋在銅陵從此有了“合法身份”。而在此前,河南多地也已經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賦予了農村居民擁有房產證的權利。
今天,安徽銅陵給10萬戶農村居民發放了宅基地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此前的4月28日上午,銅陵市還舉行了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房地產權證》的集中頒證儀式,56戶農民第一次領到了《房地產權證》。銅陵市郊區灰河鄉五洲村的農民侯萬喜就是其中一員。
侯萬喜:對我們農民的財產實現了保護。再一個方面,農業生產方面做貸款、抵押,對我們發家致富帶來了更多的好處。
一個月前,河南舞鋼市尹集鎮張莊社區首批21戶居民也在全省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領到了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河南省舞鋼市委書記高永華表示,下一步,當地要給所有入住新型農村社區的居民全部發放兩證。
高永華:房產證通過抵押可以得到二十到三十萬的資金沒有問題,把“死資產”變成了“活資本”,極大地激發了農民創業的積極性。下一步,我們要把所有入住新型農村社區的居民全部發放兩證。
在去年年末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要保障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農民的合法財產權利。2011年5月,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也曾聯合下發通知,要求2012年底實現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全覆蓋。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副主任李國祥認爲,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下,農房的身份問題,的確到了應該有所突破的時候。
李國祥:我們十七屆三中全會已經提出來了,要建立統一的土地市場,要建設這個市場的話,房屋跟土地是連在一塊的,必須要有證,所以這是我們改革當中必須要進行的一項突破。
安徽和河南的類似舉措,其實並不是個例,據瞭解,廣東、重慶、陝西等地也都有相應的嘗試。然而,不同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有關農房的產權,國家截止目前卻還沒有統一的佈置。那麼,這一政策試水的推進,面臨着怎樣的阻力,是不是頒發了紅本本,就萬事大吉了呢?
據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副主任李國祥介紹,他在浙江等地調研時還發現,因爲大多數的農民建房是採取傳統的方式,無法出具相關部門要求的測繪圖紙,所以無法拿到房產證。
李國祥:房屋如果給你發證你是違規建築還是符合國家建設標準呢?這一系列當然就需要進行論證,當然作爲建設部門,我們在農村調查的時候,一個是結合新農村建設免費給對農民提供一些圖紙,農民按照這個圖紙,選擇具有本地特色的又符合農村習慣的建設房屋。這個效果是非常好的,深受農民的歡迎。
集體建房,一方面解決了農房的產權問題,另一方面實現了農地的集中和轉移。不過,李國祥也指出,過去兩年,在全國範圍內興起的農房集中建設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傷害農民權益的行爲,這樣的所謂確權,就並不可取。
李國祥:一是地方不希望農民自己來建房子,然後各個鄉鎮他們自己通過開發商來建設一套房子,逼着農民自己去買房子,去年的時候中央專門下發了一個文件,要求停止一些地方的定點試點。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李人慶進一步指出,其實除了技術層面的確權問題,長期來看,更重要的問題在於,農房“房產證”究竟有多少含金量。目前的房產證,是基於集體所有制下的個人資產,雖然可供抵押、繼承,但是還不具備真正的自由流通、或者說買賣的市場價值,這就限制了它的價值體現。
李人慶:在集體土地所建設的房屋我們通常給它一個名稱叫做小產權。那麼小產權跟國家徵地的土地建設物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農民的權益能不能對等的對待,這也是未來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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