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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企業家》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360和騰訊的“壟斷”控辯,已超出公司對決的邊界,中國互聯網業正在告別“叢林時代”,迎來“天空法則”?
4月18日,廣州。陰霾的天氣難以掩蓋濃重的火藥味兒。當日,奇虎360公司在法庭上長篇大論地指控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違反《反壟斷法》,並索賠金額1.5億元。
3Q之爭爆發時,正是外界對騰訊質疑最猛烈的時候。
開庭三天前,奇虎360董事長周鴻禕還在中國第十四屆反壟斷高峰論壇上做主題發言,痛陳壟斷之禍。其後他在一封內部郵件中說:“對騰訊公司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大多數公司只能選擇逆來順受,少數站出來的公司也只能做到強烈譴責。”
模仿、抄襲或是用蠻橫的手段扼殺創新的力量,幾乎所有的互聯網大公司都曾受到類似指責,不只騰訊一家,360也曾被如此質疑。多年來,中國互聯網業一直因生存環境險惡、競爭激烈而奉行“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江湖”思維成了解決衝突最有效率的方式。互聯網行業每經歷一次商業模式的進化,就留下一塊道德沙地。“仔細回想一下,十幾年來,中國互聯網沒過上幾天太平日子。”優酷網CEO古永鏘曾說。
3Q大戰被認為是“叢林法則”的極致,卻也催生了中國互聯網又一輪進化。騰訊董事會主席馬化騰在3Q大戰後兩個月內提出了著名的“馬八條”,宣布騰訊全面開放。此後的2011年,新浪微博、百度、360等大公司紛紛提出或昇級開放計劃。
被稱為“互聯網革命最偉大的思考者”的克萊·捨基(Clay Shirky)指出,靠單一產品盈利的時代已經過去,他將互聯網新的生存邏輯命名為“天空法則”。馬化騰特意寫了讀後感:所謂“天高任鳥飛”,所有的人在同一天空下,但生存的維度並不完全重合,麻雀有麻雀的天空,老鷹也有老鷹的天空。決定能否成功、有多大成功的,是自己發現需求、主動創造分享平臺的能力。
“用法律解決問題是中國互聯網的進步。”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佔領如是評價,“但現行的《反壟斷法》是基於傳統部門和行業的運行規律來制定的。”於是,3Q之間的這場控辯大戰一開幕就撲朔迷離、激烈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