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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花了30多萬元委托一家裝飾公司裝修新房。可由於甲醛超標,裝修完工將近2年蔡先生仍無法住進新居。為此,蔡先生將對方告上法庭。日前,黃浦區法院判令裝飾公司限期整改,按每天100元標准支付蔡先生無法入住新居期間的違約金,並支付鑒定費用1800元。
2009年9月,蔡先生委托一家外資裝飾公司對他新買的一套復式四房兩廳房屋進行裝修。雙方簽訂施工合同,約定工程承包方式為部分承包,總價31.75萬元。2010年6月,裝修工程如期竣工。可拿到新房後,蔡先生發現房間內味道非常刺鼻,根本沒法居住,於是便將房屋空關了1年多。2011年7月,蔡先生花了1800元請來專業環境檢測公司對房屋進行環境質量檢測,結果顯示5間房屋甲醛含量仍超標。
蔡先生立即將檢測結果告知裝飾公司。對方隨即也請來另一家檢測公司進行檢測,檢測結論為一樓有兩間房間甲醛超標。裝飾公司當即表示,願進行空氣治理,但不同意整改。對此結果蔡先生並不滿意,多次交涉後,他向法院提起訴訟,不僅要求裝飾公司進行整改並支付檢測費,同時還提出按每月1.2萬元標准賠償從竣工日到起訴之日的損失19.2萬元。對蔡先生提出的這些訴請,裝飾公司均不同意,並對檢測時蔡先生已將自購家具搬入房間提出異議。
蔡先生認為,裝飾公司檢測的是沒有家具的兩個房間,屋內只剩下裝飾公司定制的固定櫥櫃,檢測結果也均為甲醛超標。且裝飾公司在提出檢測時,並未要求將家具搬離,檢測也是在被檢測房屋完全封閉後纔進行的。裝飾公司則堅持認為,蔡先生主張系爭房屋存在空氣污染,是在其將家具搬入房間內的情況下發生的,家具本身存在甲醛揮發,公司已明確告知若客戶將家具搬入,則產生的空氣污染將不承擔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裝飾公司應該知道在檢測時房間內不能有客戶自購的家具,因此法院認定裝飾公司委托的檢測單位在檢測時房間內的櫃、桌均為裝飾公司制作。同時,報告中顯示一樓南間也只有櫃子,該櫃子是由裝飾公司制作的。現檢測結果為甲醛含量依然超標,由此可認定系爭房屋的裝飾裝修是導致房屋甲醛含量超標的原因。
法院認為,根據合同約定,裝飾公司理應進行整改,並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支付檢測費用。至於蔡先生提出的賠償請求,因其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系爭房屋的收益為每月1.2萬元,因此法院依照雙方合同約定,確定裝飾公司的違約責任。(記者欒吟之通訊員湯崢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