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這一幕幕情景發生在不同的小區,但情景中的主人公有着共同的“管家”———濟南深長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物業”)。作爲“東家”,這些業主認爲自己沒享受到長城物業
80歲的李老漢,望着被水浸泡的地下室唉聲嘆氣;急着給兒子裝修婚房的張先生,奔走呼告近3年,新房內還是無法收看數字電視;韓先生的電動車在小區內丟失,去找物業理論時,對方卻說沒責任……
這一幕幕情景發生在不同的小區,但情景中的主人公有着共同的“管家”———濟南深長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物業”)。作爲“東家”,這些業主認爲自己沒享受到長城物業應有的服務。而長城物業表示,這些業主的說法過於片面。
水管漏了一年沒修好
今年80歲的李先生,孤身一人住在二環南路某小區。從2011年春季開始,他發現地下室屋頂的管道漏水,積水浸泡地面,將他儲藏的物品浸透。
李先生說,在這期間,他請長城物業來維修了三次,但效果不佳,“水管不但沒修好,反而滴答得更厲害了。”李先生告訴記者,後來他再要求長城物業派人來維修,對方就開始敷衍拖延,“每次都讓我等,但再也沒有人來。”
4月13日,記者在李先生家的地下室裏看到,屋頂一角的水管還在滴答個不停,地面上的積水深約5釐米,積水已透過縫隙流到門外。李先生身患殘疾,行動不便,看着眼前這幅景象,他只能敲着柺杖哀嘆:“這可怎麼辦,這可怎麼辦……”
與李先生住在同一小區的王先生、張先生,有着相似的遭遇。王先生說,他所住單元樓道的牆面破損已久,但長城物業卻沒有及時修補。張先生則告訴記者,他從2009年就要求長城物業爲自己的新房安裝數字電視入戶線,但眼看兒子就要入住婚房了,電線還沒安裝好。
投訴後電動車“失而復得”
韓先生家住高新區某小區,3月25日15:00左右,他的電動車在樓道內丟失。“在這個時間發生盜竊,我認爲物業有責任,就去找他們交涉。”但是,物業表示,韓先生沒有繳納電動車看管費,所以他們沒有責任。
對於物業的說法,韓先生無法認同。他對記者說:“我既然已經交了物業費,物業就有責任看護我存放在小區公共區域的財物。因爲,我們花錢請物業,不只是爲了讓他們打掃衛生。”
交涉不成,韓先生向相關部門投訴。投訴之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韓先生告訴記者:“在我投訴物業的當天晚上,電動車竟又出現在原來的位置上,我也搞不清這是怎麼回事,很神祕。”
不交物業費就不給辦水卡
二環南路某小區業主王先生告訴記者,最近,小區進行戶表改造,由長城物業配合供水部門統一辦理水卡。但是,王先生申請辦水卡時遭物業拒絕。“我此前已經預交了2012年上半年的物業費,但他們非得讓我結清2012年全年的物業費,否則就不給辦水卡。”
王先生認爲,物業的這個要求不合理,有霸王條款之嫌。他將長城物業投訴到相關部門,相關部門要求物業不得捆綁收費後,王先生的問題才得以解決。
王先生的遭遇並非個案。家住歷下區某小區的丁女士投訴稱,她在更換電卡時,也遭遇捆綁收費,“長城物業要求我補交之前兩年的公共能耗費,否則就不給換電卡。”
物業稱業主說法過於片面
面對業主的一系列質疑,長城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業主的說法過於片面,“有些業主考慮問題只是從自己的利益角度出發,實際上,很多事情沒那麼簡單,我們有些做法並沒錯。”
工作人員表示,對於業主反映的具體問題,他們將進行調查和落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