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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進一步修訂建築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示範文本,新文本中,對於勞動報酬的條則更爲細化,要求按日計算工資或實行計件工資的標準完全在合同中體現,實現了“明碼標價”。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在六裏橋舉辦“春暖行動”主題宣傳日活動,標誌着以大力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爲主題的“春暖行動”在本市正式啓動。
適用於本市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築施工企業的勞動合同示範文本昨天在現場發放。柏瀾表示,這個示範文本是全新的修訂版本,與舊版本相比,有關勞動報酬方面的條則更爲明確,根據施工類企業的特點,將勞動報酬的計發分爲按日計算和實行計件工資兩類,計發標準全部“白紙黑字”落實在條文中。同時,勞動合同裏還明確,企業要在每個月以法定貨幣或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勞動者工資。“像以前那種一個工程完結後再付工資或者按季度、半年等時段發放工資的方式將不被允許。”柏瀾說。
柏瀾指出,新的示範文本中還強調了計算出勤工日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爲準。如雙方未簽字確認或者不齊全的,在計發工資時,按照務工者一方主張的出勤情況執行。
據悉,今後在京施工的各類建築企業將統一使用上述規範的合同文本,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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