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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發《關於做好新江灣尚景園、華涇馨寧公寓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常態化供應工作的通知》,啓動兩處試點項目常態化供應工作。
在常態化供應階段,相關政策口徑主要作了以下幾方面調整:一是兩處房源不再分別劃分供應區域,供應對象統一擴大到工作單位或戶籍地在浦西各中心城區和閔行區的家庭及單身人士;二是申請人工作單位在浦西各中心城區和閔行區,但其戶籍地位於遠郊區(縣)的,覈定其住房面積狀況時,遠郊的戶籍地住房可不計建築面積;三是允許達到法定晚婚年齡即男性年滿25週歲、女性年滿23週歲的單身人士承租二居室住房(原規定單身人士只能承租一居室);允許單身人士自願組合,承租二居室或三居室住房,具體辦法由項目運營機構與承租人協商確定。
進入常態化供應階段後,申請審覈和選房簽約的相關工作機制也將相應作出調整:各區公租房運營機構或住房保障機構負責受理市民的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並按照統一標準開展審覈,向通過審覈的對象核發准入資格確認書。新江灣尚景園、華涇馨寧公寓的項目運營機構負責發佈房源信息並動態更新,取得准入資格確認書的對象直接到項目運營機構選房,先到先選,當場簽約,即時入住;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簽約承租。房源不足時,項目運營機構按戶型建立預登記輪候制度;如有承租人退出相應戶型房源,按預登記先後順序通知輪候對象選房簽約。
常態化供應階段的准入資格申請條件沒有變化,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併計算)且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二是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三是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四是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範圍仍限於主申請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5月上旬起,浦西各中心城區和閔行區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或住房保障機構將按照常態化供應工作要求,接受符合條件單身人士及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新江灣尚景園、華涇馨寧公寓項目運營機構也將同步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保證單位、單身人士和家庭屆時到現場順利選房簽約。具體啓動日期、受理窗口地址、聯繫方式以及剩餘房源情況等信息,各區和項目運營機構將分別提前向社會公佈。
目前,兩處試點項目首批申請對象的選房配租工作也在同步進行之中,預計於4月底前全面完成。五一節前,兩處項目將迎來首批約2000戶市民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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