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房產中介審查不嚴,將假房主介紹給租戶,導致對方錢款被騙。記者昨天從順義法院獲悉,房產中介一審被判賠租戶租金損失6600元,並退還中介費1100元。
租戶趙先生訴稱,去年8月28日,他電話詢問北京萬紫千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下稱萬紫千紅公司),是否有位於順義區金漢綠港的出租房源。當日,萬紫千紅公司通知他與該公司以及房主劉某共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該公司收取中介費用1100元。
趙先生說,他當時支付給劉某房屋租金、押金共計8800元。一個月後,真房主找到他,稱劉某隻是承租房屋的人,已經聯繫不到。真房主要求他騰房或補交租金,無奈之下,他又與真房主簽了一份租賃協議,前後共損失房屋租金、押金等共計6600元。
趙先生認爲,萬紫千紅公司作爲專業的中介機構,未盡到審查房屋產權情況的義務,他起訴要求對方退還中介費1100元,賠償租金損失6600元。
萬紫千紅公司辯稱,其作爲居間人,已向趙先生提供了媒介服務,收取居間費有法律依據。趙先生的損失是劉某存在締約過失所致,應該向劉某索賠。
順義法院審理後認爲,萬紫千紅公司作爲專業中介機構,收取了相應的中介費,最基本的服務內容應爲客戶提供真實的房源信息,並有義務認真審查房屋產權情況。因萬紫千紅公司的服務瑕疵,造成客戶經濟損失,該公司應予賠償,並退還中介費用。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趙先生的訴求。
判決後,萬紫千紅公司已提起上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