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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普通百姓來說,買房是一件大事。但有些中介卻趁機宰客。網上點評了房產中介的宰客行爲,並提醒消費者通過中介買房,一定要驗清房產中介和經紀人的資質。
信息不對稱任由“宰割”
市消委會分析,近兩年市消委會受理房產中介投訴涉及消費者被宰的情況,主要表現在中介機構亂收中介費、侵吞定金、隱瞞房源信息實情、合同霸王條款等行爲。
由於中介掌握了買賣雙方的房源信息、買賣意圖,甚至可以影響和左右雙方的買賣意向。部分不良中介爲了促成交易或賺取更高利益,不惜違規、暗箱操作,買賣雙方交易信息掌握不對稱,很容易任由中介宰割。
常見亂收中介費等行爲
市消委會在處理房產中介交易的消費糾紛中,發現主要的宰客行爲有以下五種:
一是賺取差價。
與同行串通、鼓吹甚至捏造國家政策調控等,控制房源,壓價收購,影響買賣雙方交易意向,製造“賣方市場”、僞造“競買競賣”假象,騙取雙方低賣高買,騙取交易差價。
二是亂收中介費。
目前房產中介費行業慣例一般以不超過成交3%的幅度收取,暫無明確的法律規定。中介自由收取的空間大,消費者心裏沒底,甚至被中介利用欺瞞手段雙邊重複收費。
三是騙取定金。
中介利用“誠意金”、“意向金”等名義,規避“定金”的法律約束。企圖預先把部分佣金收入囊入,避免交易過程中受雙方反悔、串通、被同行搶客等不利因素影響導致交易中止。
四是合同條款剝奪權利。
中介利用合同條款的含糊、霸王條款,強加買賣雙方履約和違約責任、迴避自身違約責任、預設暗收費陷阱等,比如預設交易失敗沒收定金的霸王條款。
五是以次充好。
中介往往先把不好賣的滯銷房源推薦給客戶,把優質的房源說成是品質較低的房源,混淆購房者的視聽。
首先看中介有無資質
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通過房產中介購房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選合法的中介機構。
查看中介瞭解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的資質,可諮詢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
二是買房下定需謹慎。
要求中介公司出示與賣方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託協議書》,瞭解協議中包括的房屋基本情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向買家收取定金的內容,約定退定條款。
三要簽訂規範合同
。買賣雙方達成交易,應主動要求中介簽訂東莞房地產中介協會推出的《房地產中介買賣居間合同》的合同範本,範本涵蓋了二手房交易的所有手續、細節、服務內容和佣金給付等重要條款,明確買賣和中介三方權利和義務,能有效規避中介的違規、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誠實信用,減少糾紛。
四要了解最新的國家房產調控信息和趨勢。
買賣雙方主動了解房產交易形勢信息,避免被不良中介忽悠。
五是要交易必須恪守誠信守法的原則。
買賣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房屋交易,不得爲促成交易而主動僞造資料或明知資料造假而默許甚至提供便利條件,由此產生的違法責任,各責任人都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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