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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樓加裝電梯可用公積金
相關征求意見稿4月24日前徵集民意
羊城晚報訊記者劉薇報道:舊樓加裝電梯所產生的費用,可申請提取公積金解決。4月10日,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的徵求意見稿,擬允許舊樓加裝電梯也可提取公積金,並就此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有意見和建議的市民可在4月24日之前將相關建議發到公積金中心郵箱。此外,公積金中心還同時發佈《廣州住房公積金登記證管理辦法(暫行) 》徵求意見稿,對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證給予規範,切實保護職工權益。
按照徵求意見稿,符合條件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職工可申請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但提取額度不能超過因增設電梯而產生的費用,職工也應當自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時間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舊樓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的相關規定
一、申請條件
對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職工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1、職工是既有住宅的所有權人;
2、職工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提取申請時間
職工共同出資增設電梯後,應按規定向廣州市房管部門申請將增大的公攤面積記載在房地產權證上,職工應當自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時間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三、提取額度
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職工申請提取的,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因增設電梯所產生的費用。
既有住宅有共有所有權人的,每個所有權人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因增設電梯所產生的費用。
四、提取應提交的材料
上述申請人應當提交:經單位加蓋單位公章的提取申請表、房地產權證、規劃部門出具的報建批文、增設電梯所產生的費用發票、身份證、廣州市內提取申請人建行、工行、中行、廣州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卡原件和複印件一份。配偶申請提取的,除上述資料外,另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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