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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如今樓市濃厚的觀望氛圍着實令買賣雙方都有些舉棋不定,特殊的市場環境也會衍生出特殊的交易形式。如今的二手房市場,一些有着剛性居住需求的購房者,或是出於同時買賣的時間差,或是出於對房價貶值風險的規避,選擇和業主約定對意向購買的房屋先支付租金進行租住,待房款集齊或對房價達到心理預期時再進行購買。今天,我們請到兩位賣房人蘇小姐和畢先生,分別談談對這種交易的看法。
蘇小姐:我不支持賣房人接受這種條件,原因很簡單,賣房人多數都是急用錢的,否則也沒必要賣房,而這種“先租後買”的方式明顯具有不確定性,也就是買方很大程度上也可能不買,這就白白浪費了我們賣房人將房屋出售給其他買家的機會。我覺得賣房人還是應該自己先確定好,房屋到底是出售還是出租,儘量不要選擇這種模棱兩可的交易方式。
畢先生:我作爲賣房人有不同的看法。就拿在售的房子來說,雖然地點好,戶型好,裝修也好,但是因爲總價比較高,況且當前購房者對價格還有很強的降價預期,所以來來回回看房的人很多,但能拍板買下的人還沒有。這說明當前已經是買方市場,對於“滯銷”的房子,如果買房人確實有購買意願,但因爲資金短期不能籌齊等原因,選擇先租後買,我認爲是可行的。這和我們賣房人在行情不好的情況下選擇“售轉租”是一個道理,一方面可以收到租金,另外也可以得到一個意願強烈的客戶,總比房子空在那裏要好。
蘇小姐:如果購房人真有意買,完全可以和賣家商量先支付定金,然後在全款籌集齊全後過戶,而非先租下來。這種“先租後買”是明顯對購房者有利的,一方面購房人通過租房解決了居住需求,另一方面還可以在租住期間更靈活的看房選房,甚至隨時退房,更重要的是,假如我們找到了合適的賣家,租房的人還可以主張自己作爲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怎麼看,我都覺得對我們賣房人不公平。
畢先生:買家確實有比較選擇的權利,蘇小姐不能因爲買家選擇了更具性價比的房子來覺得對賣房人不公。我覺得交易就是買賣雙方的誠信磋商,如果價格雙方都能接受,交易還是很順利的。就“先租後買”而言,的確有利於買方靈活選擇,這是由現在的買方市場決定的。“優先購買權”,法律上指的是在同等價格下,如果你找到的賣方可以支付較高的價格,那麼承租人也不能享受優先購買權,這對於我們賣家並沒有什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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