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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腐敗案的辦案過程令人不可思議。
2010年6月26日上午,楊某供認向長沙市工商局原領導班子成員、紀委書記黃運禮行賄15萬元,黃當天下午就向組織彙報其夫人曾向楊某借款15萬元。6月26日,楊供認還向黃的夫人行賄5萬元,第二天黃運禮又彙報還有5萬元要上繳;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建辦原副主任佘琛臻在雙規期間,交代受賄金額有16萬元,但辦案機關只認定8.1萬元,理由是找不到行賄人……
今年3月上旬,一直舉報長沙市工商大樓問題的幾位長沙市工商局老幹部哀嘆,即使有了省領導的批示,該案調查處理的“打折”程度仍然超乎想象。
抓了兩隻“草鞋”
2012年2月,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判處佘琛臻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其獲刑的理由是,2003年6月到2008年9月期間,利用擔任湖南省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建辦副主任、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招投標、工程款撥付進度、工程量變更、工程結算等方面爲他人牟取利益,先後收取熊愛國、李建剛給予的人民幣8.1萬元。
2003年,經湖南省工商局和長沙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長沙市工商局機關實行整體搬遷。根據長沙市計劃委員會批准的市工商局新辦公樓和綜合樓的建設方案,其總建築面積兩萬平方米,總投資5300萬元。這一工程立即吸引了無數貪婪的目光。
佘的初中同學李建剛交代,他從網上獲悉此事後,隨即找了深圳華輝裝飾公司,以8%的管理費掛靠該公司,開始參與該大樓工程的招標。
志在必得的李建剛在工商局的內應是佘琛臻。“他告訴我如何報價,對這次採用的綜合評標法的具體辦法作了詳細解釋。”深圳華輝裝飾公司中標的是長沙市工商局辦公大樓外牆石材幕牆工程,相關合同表明,該項目的價款爲111.6172萬元。
然而,到2007年8月,湖南省工商局內部審計處委託的湖南恆基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造價編審確認結束時,該項目施工單位預(結)算價款已經達到451.8807萬元,超出合同3倍多。
佘獲得的好處是受賄2.6萬元。
同樣覬覦長沙市工商局大樓工程建設的,還有掛靠在長沙市警安消防設備安裝公司的熊愛國。在佘琛臻的幫助下,他承接了辦公樓的消防安裝工程。其間,佘在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項目變更、工程驗收中積極給予幫助。
爲表示感謝,熊送去了5.5萬元。
據悉,在佘被雙規後不久,長沙市工商局原基建辦主任、財務基建處處長張文也被雙規,其案情目前不詳。
但一直舉報長沙市工商局大樓存在嚴重腐敗問題的幾位該局老領導認爲,佘與張只是該案的“冰山一角”,“他們只是兩隻草鞋,穿皮鞋的都沒有涉及。”一位該局老幹部稱,獲批5300萬元總投資的大樓,實際支出至少8200萬元,很多項目的實際支出都遠遠超出甚至數倍於中標價。“(局裏領導)沒有任何集體研究、會議記錄,幾千萬元就花出去了,就基建辦的一兩個人可能搞得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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