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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殯葬協會副會長姜曉剛表示———
針對越來越多的『小產權墓』,北京市殯葬協會副會長姜曉剛日前表示,小產權墓鐵定是違法的,購買者的利益將無法受到保護。對於出售者,也有相應的法律對其進行罰款。但他同時表示,由於法律並沒有相應的細則、手段相配套,小產權墓一旦形成氣候,處理起來相當棘手。
據媒體報道,昌平、門頭溝、海淀等區縣都有將農村公益性公墓對外經營的情況。
但對於為何『小產權墓』屢禁不止,姜曉剛有些無奈,他指出,這首先緣於法律沒有『落地』。據介紹,雖然《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為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但缺少監管細則和有效處罰手段。『目前處罰手段主要就是罰款,但對於非法獲利者來說,作用不大,而且處理起來取證困難。同時,如果沒下葬還好,一旦下葬,如果要搬遷,又有點不近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