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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在北京、廣東、深圳等試點城市被一一否決後,圍繞房產稅第二批試點“實證路徑”的探索炙手可熱。現在可以肯定的是,房產稅在今年擴圍的信號已經發出,財政部信息顯示,2012年稅收預算收入為53094億元,比去年增加9.2%,其中增值稅、消費稅和房產稅成為新的稅收增長點。房產稅的擴圍已毋庸置疑。
預期效果
事實上,去年申報試點房產稅的城市遠不止上海和重慶,然而最後卻花落上海和重慶。
“一方面是這兩個地方政府主動申請積極性大,而且前提條件是試點的一些准備工作,比如住房信息聯網、地稅部門公開等做的比較完善,和中央相關部門協調意見達成一致,另一方面從全國范圍考慮,4個直轄市中,試點佔去2個,一個在東部,一個在西部,而且兩地市場化的情況不一樣,這樣的試點效果可以為後期推廣提供經驗。”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如是說道。
然而,對於市場化完全不同的兩個城市,在實施細則上也推出了特色地方版。其中“上海版”針對新增一般房地產,按照人均面積60平方米做起征點考慮,稅基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稅率分為0.4%和0.6%兩檔。“重慶版”則偏重對高檔房、別墅的征收,並增加了對存量高端商品房均征收房產稅,稅率分0.5%、1%和1.2%三檔。
值得注意的是,在抑制房價過快增長這樣一個特定時間節點推出的房產稅,在實施一年後,上海、重慶兩地公布了稅收征收情況。
從公布的數據來看,2011年上海房產稅為22.1億元,完成預算的110.5%;而截至2011年11月30日,重慶市主城區房產稅應稅高檔商品住房共8563套,實收稅金超過9000萬元。
那麼這樣的一個實際征收效果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呢?王玨林認為,是否達到預期要和最初的方案結合起來,“從目前來看,該收的稅已經收上來了,所以預期的效果也是實現了。”但王玨林強調,之所以出現爭議的聲音,還是與人們的期望有關,“往往人們都跨越了方案的目的,期望過高。從試點來看,方案中並沒有如此多其他的目的,而人們都期望能通過這個試點把房價解決了,目前來看,那是不可能實現的。”
在王玨林看來,房產稅不能停留在試點,因為試點對整個房地產行業的住房管理不會有什麼影響,只有快速推進纔能調整住房資源和未來的住房分配。
對於這樣的征收效果,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在劉桓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推出的時機與限購政策一致,“作為一種替代手段,房地產稅收是一個最有效的手段”。
調控房價效果微乎其微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室主任張斌看來,上海、重慶兩個城市實施房產稅對當地房價調控並沒有起到多大的效果,這和當初上海在房價過高因素下申報房產稅的初衷相違背,而作為一種地方稅,房產稅調節顯然沒有發揮作用。
而從試點地區的房價來看,上海通過房產稅對中心區域和周邊區域實行0.6%、0.4%的稅率,使成交量轉移到周邊區域。重慶統計數據表明,前幾個月的高端住房成交量下降28%,但是全年的數據顯示,在房價調控方面的作用微乎其微。
對於調控房價的作用,王玨林也表示:“上海和重慶兩個方案都還是象征性的,主要都是針對部分增量房征稅,不是對全部房產,數量比較小,對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作用有限。”
然而,對於第二批試點地區的房產稅改革,王玨林強調,房產稅開征的准備工作應該細化,通過前期工作,要積累起足夠的數據,“尤其是涉及到存量住宅的領域,稅該不該交、應該怎麼交,目標群體和適應稅率都應考慮進來,只有在這些數據的基礎上做好充分准備,纔可能推進。”
而開征房產稅的准備工作不僅包括住房基礎數據,還包括征稅征管方式。比如一套房子值多少錢,要通過合理評估,5年前買的時候房價很低,現在房價高,那麼征收的標准是按照買的時候確認,還是現在的市場價格,這都需要大量的工作。“後期還需要一系列的准備工作,包括地稅數據采集、全國聯網、法律法規建設等。”張斌說。
此外,記者了解到,今年我國將有40個重點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實現全國聯網,各地爭取2013年實現全市、全省聯網。同時,北京、武漢、上海等城市已相繼修改普通住宅的認定標准,使更多普通住房享受到契稅優惠。這為房產稅的擴圍提供了技術條件。而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也在產權確定、征稅標准、征收方案等方面為未來推廣的技術做支橕。
存量房征稅是重點
然而不管第二批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城市在哪裡,目前達成共識的是,這次房產稅試點擴圍不會是上海、重慶房產稅征收模式的簡單重復。
“上海和重慶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模式,但是目標是一樣的。之所以這樣試點也是盡量找出代表性,找不同的標本最後看效果,對試點城市來說,最後選擇哪個,一方面要結合這兩個城市的經驗,一方面還要兼顧自己的特點,最後可能就是兩個結合並突出自己特點。”王玨林認為。
從目前已試點房產稅的上海、重慶兩地情況來看,此次征收范圍並未將存量房納入征收范圍,雖然重慶的征收目標群體鎖定在高檔房和別墅,但是征收范圍仍然有限。
下一步的方案完善,向存量房征稅被認為是大勢所趨。“征收房產稅原則是,多佔資源應該多拿錢,比如說別墅,同樣的面積如果是普通商品房可以滿足更多人居住需求,特別是現行房價過高,與地價飛漲和政府對開發商的稅費偏多密切相關,相關部門在考慮稅制的時候應該考慮這個因素。”王玨林表示。
一位試點地區的房產稅政策參與者表示,目前向房產“保有”環節征稅的稅改方案正在進一步研究制定。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提醒說,隨著存量房征收目標的加入,房產稅擴圍的試點將逐步擴大。
張斌認為,“目前來看,兩個試點城市征收范圍涉及的人群均在10%以下,那麼第二批試點城市首先要明確稅種的定位。因為從目前來看,征收人群都是特定人群,而且征收力度也沒有達到調整房價的效果,試點擴圍的話,應該搞清楚是要調控房價還是要增加地方財政,目的必須明確。”
而目前在我國還是小稅種的房產稅早已經是很多國家的重要稅種,在稅制成熟的發達國家,房產稅也是各國財政收入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在中國由於房產稅推出的時機,正是房價快速上漲,國家不斷加大調控力度之時,因此房產稅出臺纔被寄予了遏制房價的種種期待。楊志勇認為,“與此前房產稅試點更多是為了調控房價的目的不同,第二批試點的目標更大程度可能將鎖定解決地方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