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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21
層的杭州錢江新城“城市之星”項目違規“躥高”至44
層,臨近的觀音塘小區居民一紙訴狀將給該項目頒發了兩個規劃許可證的杭州市規劃局告上法院。後法院判決認定規劃局兩次發證的程序違法,予以撤銷第2
張建設工程許可證。本報3
月8 日以《一樓倆證偷“長個”杭州市規劃局遭訴》為題對這一熱點事件進行了報道。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該項目違建房源在迅速“轉正”後再次涉嫌違規。
-本報記者
龐一濤 上海報道
杭州“城市之星”新獲得的規劃許可或將再度涉嫌程序違規。
3
月16
日,杭州濱江集團企劃部的一位負責人向本報證實,在撤銷法院判定違規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當天,杭州市規劃局已按行政許可程序要求,對“城市之星”整個項目重新核發一本“大證”。項目估值超30 億元的涉案房源由“違建”正式“轉正”。
不過,杭州市規劃局再對“城市之星”核發新的許可證之前,並未根據相關規定重新組織公示或征求利益關系人意見,舉行聽證會。鑒於當前對於觀音塘小區部分居民的“日照侵害補償”尚存在爭議,部分居民表示將就“日照權造成侵害”再次提起行政訴訟。
同時,“城市之星”項目還曝出戶型布局涉嫌突破土地出讓協議中關於90 平方米以下戶型佔比的規定。房地產專業律師指出,按照現行法規,對不符合規劃許可內容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建設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核發預售許可證。杭州市規劃局單方面重新核發規劃許可的行為或將再度涉嫌違規。
戶型佔比涉嫌違規
據濱江集團與杭州國土資源局2007
年4
月3
日簽訂的土地出讓協議要求,住宅建築套型和面積比例應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該地塊90
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佔其項目住宅總面積的比例要在20%
以上(含)。“城市之星”規劃設計批復顯示,該項目90
平方米以下套型面積為26571
平方米,恰是總面積的20% 。
但記者調查發現,“城市之星”項目住宅部分自銷售以來一直定位為大戶型高端住宅,在該項目的實際銷售房源中,並未有90
平方米以下戶型出現。杭州透明售房網顯示,城市之星項目2
、3
、4
幢屬於住宅部分,最小房源面積為180 平方米。
該樓盤售樓處銷售人員更明確表示,此前戶型最小在190
平方米,最大在300
多平方米,即將售賣的1
號樓戶型更大。而杭州濱江集團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該項目銷售率達99.37
%,當前已經不存在90 平方米以下的待售戶型。
對於“城市之星”的戶型比例是否存在違規,本報記者多次聯系杭州市規劃局辦公室,均未得到答復,同時該局信訪辦電話亦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程序亦再被指違規
一位不願具名的杭州本地房地產律師告訴記者,開發商要根據給定的指標條件進行設計,圖紙合格後再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擅自突破的,城市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他指出,如果“城市之星”戶型規劃是擅自突破,杭州市規劃局此次再發證行為將再度涉嫌程序違規。
事實上,將杭州市規劃局再度推向程序違規的不僅僅是該項目戶型規劃涉嫌違規疑局。
上述律師指出,當前,“‘城市之星’對觀音塘小區居民日照權造成侵害”成立與否仍存爭議。由於“城市之星”已被撤銷第2
張建設工程許可證,所涉商品房已屬違法建築,不能申領房產證。如果要合法化,必須得到規劃局的規劃許可,並必須得到受利益(
采光) 損害相關人相鄰小區業主的同意。
不過,3
月16
日,杭州濱江集團企劃部的一位負責人向本報證實,在撤銷法院判定違規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當天,即3
月8 日杭州市規劃局就已單方面宣稱按行政許可程序要求,對“城市之星”整個項目重新核發一本“大證”。該涉案房源由“違建”正式“轉正”。
“我們會繼續上訴。”觀音塘小區“陽光權受侵害”的居民代表章慎賢表示已獲知此一情況,將召集相關居民討論下一步動作。
多位房地產專業律師指出,在杭州市規劃局單方面重新核發許可證的情況下,上述居民可以就“日照權造成侵害”再次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就現賠償方案存在爭議向相關部門提出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