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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買下二手房,辦理過戶的流程是什麼呢?如果是貸款買房,過完戶房產還得抵押給銀行,還完款以後,如何拿回產權呢?
記者:記者採訪了太原市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對讀者提出的問題分情況做了詳細解答。
辦理過戶流程和所需證件
買賣雙方在簽訂房管局製作的《存量房買賣合同》後,就可以攜帶所需證件,到位於省城府西街的房地大廈二樓交易大廳辦理過戶手續了。
買方需要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如不是本地戶口需要提供一年的納稅證明。賣方需要提供的證件包括: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原始購房協議原件和複印件、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如已婚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並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見書。當房管局受理了過戶申請後,可以在20個工作日內拿到房產證。
太原市房管局工作人員提醒購房者:在購買之前,購房者最好和房主一起,拿房產證到房地局查一下檔案,看該房屋是否有抵押、轉讓等債務關係,如果沒有則可放心交易。此外,還應考慮到該二手房是否正在出租,租賃人有優先購房的權利。
還完貸款後怎麼拿回產權
貸款時,房產作爲抵押物歸屬銀行。那麼,還完貸款後,市民應該怎麼拿回產權呢?據太原市房管部門人士介紹,如果貸款時產權證是抵押在銀行的,那麼市民在還完貸款或提前還清貸款後,帶上身份證、抵押物憑據、借款合同和發票等,直接去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了。在銀行辦理完結算手續,會領到一個還款憑證,銀行還會把產權證正本、買賣合同正本一併還給購房者。這樣購房者就可以拿回完全屬於自己的產權證,和銀行沒有什麼關係了。
此外,如果購房者在抵押房產時做了抵押登記,那麼房產證上會標明該房產有抵押記錄,在貸款未還清前,這個“標註”就會一直跟着房產證。購房者在還完貸款之後,還需要去房管局撤消抵押登記。具體步驟是:購房者在銀行辦完結算手續後,和銀行工作人員一起去房管局撤消抵押登記,再蓋上註銷的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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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本報“二手房買賣本報幫你問”系列報道結束。
今後,如果您在買房時遇到疑問或難題,歡迎致電我們,我們將竭盡全力爲您服務。(記者張磊實習生馬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