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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近日轉發市國土房管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今年本市將大力推進以公共租賃住房爲重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規劃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
根據任務分工方案,本市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供應。單套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爲主,滿足基本居住需要,合理確定和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加大政府投資建設力度,綜合運用土地供應、財政貼息等多項政策措施,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以委託企業代建,根據需要可適時回購。實現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規劃建設配套商業服務設施。在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產業園區,集中建設單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根據實際情況繼續安排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結合舊區改造、拆遷安置需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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