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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房屋沒有土地證?
“土地證?不知道。”在購房者中,當被問及土地證這一問題時,很多人對其概念模糊。
據市國土局地籍測繪處程漢生副處長介紹,因爲涉及各分局和各市縣,目前沒有具體的統計數據顯示合肥有多少房屋沒有土地證,但確實有不少。
另據肥東縣國土局地籍科丁必傳科長介紹,肥東商品房中,95%業主沒有辦理土地證。
僅有房產證或面臨三大風險
房產證是一套房屋的“戶口本”,那土地證就是房屋的“身份證”。市民購房後若不及時辦理土地證,將面臨三大風險:雖然房產證握在自己手裏,但土地使用權仍屬於房地產開發商,這就不能排除開發商以該土地使用權“大證”向銀行抵押貸款的風險;不辦理土地證,有的單位可能會非法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土地使用證和房產權證不齊影響上市交易。此外,沒有土地證在將來拆遷時業主只能得到房產補償,不能得到土地補償,而這將是一筆不菲的費用。
爲何沒有辦理土地證?
“事實上,每個小區開發商都領有土地‘總’證的”然而爲什麼還有這麼多房屋沒有土地證呢?省土地代理人協會陳良忠認爲,很多業主以爲辦到房產證就行了,而政策規定土地登記申請由業主自願,國土部門也不能強行要求權利人申請土地登記,因此“無土地證”房屋逐年增多。
肥東縣國土局地籍科丁必傳介紹,專業和技術難度客觀上也造成了“無土地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土地登記辦法》規定:當事人(業主)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但業主自我舉證收集材料困難,“而實際上他們是可以選擇土地登記代理機構代辦的”。
土地登記代理咋成一紙空文
據介紹自2002年我國開始實施土地登記代理制度以來,目前我省已批准土地登記代理機構103家,但因業主認知不夠,法律責任不明晰,土地登記代理實際操作困難重重,幾成一紙空文。
“就像到銀行存款,銀行只負責審覈存款人的身份證和鈔票的真實性,不會負責給存款人提供身份證和鈔票一樣”,省土地代理人協會陳良忠介紹說,國土部門就像銀行,只負責審覈業主提供的材料,不具有代替業主舉證的職責。代替業主做此事的應該是土地登記代理機構,目前肥東縣和寧國縣在這方面就做得不錯。
業內人士無奈地表示,很多業主在辦土地證舉證材料時還是找到了國土部門,並且認爲國土部門應該幫他們辦,而實際上實行土地登記代理制度以後,國土部門沒有相關的編制即沒有太多的人手來辦這個事,疲於應付。
另據市國土局地籍測繪處程漢生副處長介紹,法律細節不健全也是推行土地登記代理制度的“攔路虎”,因爲目前法律上沒有界定,假如業主土地證在代理後出現錯誤,應該由國土部門還是由代理機構擔責?(記者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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