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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對於標點小區物業費的收費問題,一方面,物業稱已有半數業主同意將物業管理費由1元/平方米/月,提升到1.3元/平方米/月。而另一方面,業主們卻告訴記者,物業的說法和行爲沒憑沒據,服務質量和收費不成正比。
標點小區C棟的一位業主說:“我們物業是三級資質,收費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0.5元到0.7元,可我們一直是交1元錢。現在物業擅自漲價到1.3元,本身服務就不到位,資質也不夠,收費卻達到了一級標準。”
對此,記者致電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營性收費管理處,工作人員王先生表示:“物業收費標準與物業資質等級無關,而與提供的物業服務等級有關。”也就是說,即使是三級物業公司,也可以提供一級物業服務並按照一級物業服務標準收費。
根據相關規定,標點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如有必要提價,應由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協商。介於標點小區目前並無業主委員會的實際情況,物業公司也需得到多數業主的同意,並在收取調整後的物業管理費前,持相關資料到發改委進行備案。
16日中午,記者試圖聯絡標點小區的物業相關負責人,但工作人員仍以“今天沒來,聯繫不上”爲由,沒有向記者透露物業負責人的聯絡方式。工作人員顧女士對記者說:“相關批文馬上就下來了。”
針對物業方面的迴應,標點小區業主們更爲懷疑。“一方面小區並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無法和物業公司協商費用。另一方面物業公司無法證明多數業主同意提升物業管理費一事,反而大多業主對此頗爲不滿。物業公司的態度和做法實在另人失望,在問題得不到解決之前,這個多餘的收費我們不認交。”一位業主說。
新聞回放——
原來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物業費,如今漲到了1.3元。13日,家住綠園區標點小區的業主們對此產生了疑問:“沒批文憑啥漲價?”對此,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解釋,今年1月份舉行的業主大會上已有半數業主同意漲價,但此種解釋並沒有得到業主們的認同。(記者官思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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