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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號,秦先生來到了在會展中心舉辦的傢俱博覽會,打算爲即將結婚的兒子置辦傢俱。所有參加家博會的商家全都使用統一的銷售明細表,並承諾顧客可在下單日起30天內無條件退訂,秦先生看重的就是這大氣的售後服務,當天就在一家叫廣澤潤髮傢俱店交了500塊錢,簽下了兩萬4千多元的訂單。購買前賣家信誓旦旦的保證在耳邊,怎麼如今才過了三天,說法就變了呢?11號下的訂貨單,14號就已經發貨了?對於這樣的解釋秦先生不能接受。訂貨單究竟以哪個爲準,當初無理由退訂的承諾爲何不能履行,記者和秦先生一起來到了這家廣澤潤髮傢俱店。秦先生說,傢俱店的張經理雖然答應退貨,但前提是必須要等他訂的這些傢俱有了下家以後辦理。今天,張經理不在,記者電話聯繫了他。電話那頭,張經理爽快答應了退貨,並承諾等秦先生退還贈品,自己出差回來後一定會辦理。可對於這樣的答覆,秦先生心裏還是沒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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