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0多歲的僱主楊老漢與小自己23歲的保姆關係曖昧後,和老伴武老太一起將惟一的房產抵作“保姆費”過戶給了保姆,並約定保姆爲兩人養老送終。誰知楊老漢剛死,保姆就偷賣房子並失蹤。買房人王女士拿房產證,起訴要求武老太騰房。昨天,市二中院的法官進社區就地審案,終審判決駁回了王女士的訴求。
-只爲養老
房屋贈送“插足”保姆
昨天上午9點,在豐臺一個小區的老年活動中心,能容納約400人的禮堂座無虛席,很多滿頭白髮的老人前來旁聽案件。
70歲的武老太說起當初爲什麼會把房子過戶給保姆時,她嘆氣稱:“一言難盡!”
2005年,78歲的楊老漢患上多種慢性病,武老太覺得自己力不從心,就僱了50多歲的保姆李某。
武老太說,李某伺候丈夫還算盡心,但讓她沒想到的是,李某後來竟和楊老漢關係不正常。此後,楊老漢寫下保證書,保證今後改過。她爲丈夫着想,就同意李某繼續留在家中。
2006年,楊老漢提出,他們身體都不好,可以把房子給李某,將來靠她養老。
隨後,武老太夫婦和李某一起到豐臺區住建委,雙方在存檔的房屋買賣合同上約定,這套68平方米的兩居室成交價是31萬餘元,李某以“保姆費”頂房款,李某對兩位老人盡生養死葬及生活護理義務,兩位老人在世居住,百年後一切財產歸李某。1個月後,李某領取了房產證。
-賣房失蹤保姆被判違約
2006年11月,楊老漢病故,喪事花銷由武老太承擔。由於楊老漢曾於2002年立過遺囑,將房產留給武老太,所以子女們未要求分割。武老太說,丈夫去世20多天後,李某外出未歸。同年12月22日,家裏就來了十多個人,“他們說這房子已經被李某賣了,讓我騰房。”武老太說,她一聽就蒙了,她沒想到李某會幹出這樣的事,“說好爲我們老兩口生養死葬,可我還活着,她就等不及把房子賣了。”
武老太當即報警,此後她才知道,李某於兩天前,通過房產中介將房子賣給了王女士,王女士辦完了過戶手續前來索房。此時,李某已經聯繫不上。
武老太說,派出所的處理結果爲,要求王女士到法院訴訟解決。而她思前想後,也決定訴諸法律討個公道,並開始了漫長的訴訟。
通過諮詢律師,武老太首先起訴李某,要求撤銷與李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房屋,使王女士與李某不能辦完產權過戶手續。武老太隨後還要求將房屋恢復到她名下。
因李某不知去向,法院缺席審理後認爲,李某的行爲已違約,且其下落不明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武老太有權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同解除後,房屋的權利恢復到武老太和丈夫名下,但因武老太的丈夫去世,且房產已過戶給李某,法院不能依據原先的遺囑把房屋直接判給武老太,武老太只能另行訴訟遺產繼承。
-官司再起買主起訴騰房
對於武老太的勝訴判決,買房人王女士並不認同,稱已向市高院申請再審。另外,王女士還於2010年10月起訴了武老太,稱她在等待領取房產證期間,武老太佔據房屋,並向法院申請保全房屋,導致她至今無法取得房屋產權證。王女士要求確認涉案房屋所有權歸她所有,武老太騰房並支付相應房屋租金。
王女士昨天稱,她和李某之間是合法有效的善意交易,且有中介見證,武老太與李某之間的糾紛不該影響她取得房產。
武老太則認爲王女士和李某是惡意串通。“你連房子都不看,三四十萬就給人家了,哪有這樣買房的?”武老太還稱,如果王女士去房管局看過房屋備案,就會知道兩位老人百年以後才能過戶房屋,王女士沒有盡到買賣房屋應當盡的義務,不是善意取得。她認爲王女士應該去告李某。不過,雙方在法庭上都表示找不到李某了。
昨天,法院審理後認爲,王女士基於與李某的買賣合同僅享有債權請求權,不享有房屋的物權,並終審判決駁回了她要求確權、騰房的訴訟請求。法院指出,王女士如認爲她所享有的權利受損,可向李某主張權利。
聽到此結果,武老太笑了。不過她並未真正拿回房屋,還要另訴遺產繼承。
-法官說案要防保姆騙財產
昨天宣判後,老年活動中心的禮堂響起了掌聲,有老人感慨,武老太應該吸取教訓,當初就不該“引狼入室”,即便要給保姆房屋,也不能當時就過戶。也有老人說,老年人無論在家還是在社會上都是弱者,應該懂得用法律維權。
市二中院的法官還現場進行了老年人權益保障相關法律知識的講座,介紹了老人享有的相關權利和二手房交易中應該注意的問題。並提醒老人要防範家政行業的風險,在與家政行業打交道時,警惕上當受騙。對於自己的房產、存款和車輛等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尤其是當其他人要求籤字過戶的時候一定要想清楚。發生法律糾紛後及時通知家屬、社區街道或向派出所求援,要主動拿起法律武器,以使自己的合法權利及時得到保護。(記者裴曉蘭)
(來源:京華時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