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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不低
挖個地下室40天搞定
詢問:包工頭說,在滇池星城除6層以上的公務員住宅物業公司不許建地下室,其他的別墅和洋房,物業公司都默許挖。
“昨天剛有10幾個人一起來看過,要想挖的話40天就挖好了。”看到有人前來參觀,正在砌牆的工人立即打開了話匣。這位工人說,挖地下室很簡單,“挖土過程大概20天,都是全人工作業,挖好的土也是用人工運到外面。”根據不同的地理結構費用不同,7棟102這個地下室深3米,面積104平方米不連裝修收費是15萬元。至於安全問題,這位工人表示,這種框架結構的房子,挖多深都不影響安全,只要是在這個小區裏頭的,都可以挖地下室。
“我的價格最便宜,不信你打電話問問,我已經挖了40幾家了。”就在記者在5棟3單元的一套房屋內觀察工人施工時,一名包工頭拿着名片趕了過來向記者推銷起了生意。“剛剛你去的7棟102就是我的工人在施工。”包工頭說,在星月灣居住區裏現在有6個工地正在施工,而且都是同事相互介紹過來的,他本着薄利多銷的原則,每挖一個地下室只賺幾千元,從今年1月份起,已經有40多個戶主找他挖地下室了,在滇池星城,除6層以上的住宅不允許挖掘地下室,其他的別墅和洋房地下室施工都是物業公司默許的。
私挖亂建
樓房安全失去保障
解讀:專家表示,私挖極易破壞房屋原有承重樑、破壞了房屋結構的整體性。一旦有事,最終結果將無法預料。
近幾年來,因私挖地下室導致房屋傾斜、開裂的事件屢屢見諸媒體,而私挖地下室的做法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雲南省建工集團的相關專家表示,目前,很多小區都存在私挖地下室現象,但未經安全鑑定和審批的私改行爲,極易破壞房屋原有承重樑,增加了圈樑的荷載負擔,形成超負荷構建。牆體拆除後,對於上層陽臺結構來講,失去了抗傾覆荷載而處於傾覆危險狀態。
同時,私挖地下室還破壞了房屋結構的整體性。削弱了該層縱牆的抗側力的剛度,降低了牆體的抗震性能。設計時,這種力是由各段牆體均衡分擔,當局部牆體拆除後,地震時作用在該牆體上的剪力就加到鄰近牆體上,鄰近牆體負擔過重或在洞口附近產生應力集中,導致牆體過早開裂而破壞。專家指出,如果在規劃時沒有地下室,盲目開挖會導致結構框架受力改變。以私挖地下室爲例,樓體本身沒有地下室,這樣的樓體基礎淺,再挖地下室,其最終結果將無法預料。另外,在樓頂私自加層,會增加樓體自重,嚴重的會導致樓體下沉甚至垮塌。樓層越少,加蓋後風險越大。以三層樓爲例,如果加蓋一層,那麼承受荷載就超過了原建築的30%,這給建築本身加大了安全風險。
記者撥打數字城管熱線12319諮詢,工作人員答覆說,私自開挖地下室屬於違法搭建,若未經允許改變房屋結構,有可能增加安全隱患。“如果是未經審批違法搭建,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下發《停止違法建設行爲通知書》和《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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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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