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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離我們有多遠?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接受採訪時表示,將適當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各種跡象表明,房產稅改革全面推開已“箭在弦上”,但能否有助於房價迴歸尚待時間檢驗。
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自去年初在上海、重慶兩大直轄市啓動,歷經一年之後,房產稅“實施效果逐漸顯現”。
就“實施效果逐漸顯現”,究竟表現在什麼地方,現在還沒有官方聲音,但是委員、代表的觀點並不相同。
全國政協委員劉克崮表示,徵收房產稅是爲配合房地產調控,而非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不能把調房價寄希望於房產稅,而應該看到房產稅所帶來的財稅機制改革。“即便今後房產稅全面開徵,也不是向每一個人徵收,應對滿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產做出充分的扣除。”
而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新浪訪談中談到,以徵房產稅取代限購,這種嘗試是必要的,但是徵房產稅應先取消土地出讓金。
葉青表示,老百姓住房的負擔應該有一個科學的解決方案,政府收土地出讓金的做法其實是不太合理的,購房者一交土地出讓金70年的錢一下子就交完了,使得房子在生產環節或購買環節價格非常高,相反在使用過程中負擔比較低,這也是造成房價很高的一個緣故。
“現在搞房產稅,就是把原來一年要交的,換算成70年去交,這樣就有利於使房主的負擔合理化。但是徵房產稅的前提,就是這個樓盤的地價不包括土地出讓金,否則交了土地出讓金又交稅,就等於重複徵稅了。”
3月5日下午,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參加青海代表團審議間隙,就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教育、房產稅等問題接受採訪。當記者問道:“今年房產稅會擴大到北京嗎?”還沒等謝旭人回答,旁邊一位官員搶先答道:“肯定會的。”謝旭人哈哈一笑,說:“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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