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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白金卡可以“交1萬頂3萬用”,還可以參加搖號,憑號抽籤選房。也就是說,優惠還是其次,如果不辦理這個白金卡,可能你連參加搖號、購房的資格都沒有了。面對如此的利益誘惑加上搖號限制,想要購買住房的消費者還有什麼理由拒絕?這種營銷手法真是有利於消費者嗎?結果卻並非完全這樣。
目前,有關辦理“白金卡”、“VIP卡”優惠卡購房中存在問題的報道不時見諸報端,主要問題存在以下幾方面,一是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違規通過辦卡方式變相銷售;二是辦卡開具的是“信息服務費”等,最後不能計入房款,一旦出現退房糾紛時,這部分財產權得不到保障;三是這種辦卡優惠的手法多是以電子商務模式出現,通過互聯網組織營銷,這些網商或沒有中介、居間資格,或涉嫌違反稅收有關規定。
從近期的情況看,又有新的手法,特別在二線城市,如從推出“1萬抵5萬,2萬抵10萬”,變成了“交一萬頂六平方”的“平米運動”和“團購卡”等形式,實際性質則與“白金卡”、“VIP卡”是一樣的。
針對以上所謂的辦卡優惠現象,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注意以下事項:
1、商品房銷售必須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
2、商品房經營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樓盤未定價就先給客戶辦“白金卡”、“VIP卡”等行爲違反了發改委關於《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規定。
3、由於“白金卡”、“VIP卡”等最終開具的發票多是“信息服務費”,不能含在總房款中,消費者雖然初期可以在契稅計算時得到“實惠”(涉嫌多方合意逃稅取得),但是一旦涉及對方違約交房、退房等糾紛時,這部分“信息服務費”主張困難。如果所購房屋今後上市交易,減稅基數也受影響。
4、通過有資質的商品房經營者購買房屋,明碼實價交易,簽好購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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