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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今起實施,條例對一些市民意見較大的噪聲規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市民在養狗、改裝機動車以及不按規定時間裝修將處以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罰款。
准備裝修的市民,一定要注意避開節假日。《條例》規定,在室內使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娛樂、體育鍛煉等活動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乾擾周圍環境,如有違反且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罰款。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工作日的中午、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不得在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等活動。如有違反且拒不改正的,處三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