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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何無法“根治”
“房中房”現象是否能徹底根治?記者爲此聯繫多處政府部門。
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業務辦公室某工作人員表示,整治之前,對“房中房”的定義就要耗費一番功夫。“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其中之一。第一是損毀房屋主體結構;第二是在陽臺上建廁所;第三廁所改在廳房位置上。”他表示,由於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未完善,造成整治的力度有限。
天河區天河南街道辦出租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由於人員有限,目前只能舉報一套拆一套,而且還要走很長一段時間的程序。“經相關部門鑑定爲‘房中房’後,會先發函通知屋主自行拆毀,否則會請承租人搬出該住宅單位後,再由多個執法部門聯合上門拆毀。”
調查
一個月不到租出十八套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2010年5月廣州發佈《關於開展“房中房”整治工作的通告》,定出“房中房”整治時間表,在此期間,房管局發出通知,明確中介公司不能代租“房中房”,現實情況究竟如何?
體育西———房中房從未消失
去年8月,體育西路48號曾有“房中房”被強行整治。記者來到該樓東座,曾經的“房中房”———702房,只見鐵門被鐵皮遮蓋,無人在內。
鄰居介紹,原來702的業主將房子賣了,新業主把這套房改成了5個單間,放滿了雙層牀,由於樓層很薄,睡上鋪的年輕人跳下牀的聲音吵得家裏的老人睡不安吃不香。
淘金路———周邊房中房搶手
20日下午,記者來到淘金路尋找“房中房”的蹤跡。“淘金這一地段,對單間的需求量特別大,一般放租幾天就能租出去。”中介王先生告訴記者,“春節過後,我們已租出了18間”。
天河北———春節後需求暴增
記者分別來到天河北路、天河東路等地調查“房中房”的情況,幾乎每家中介都表示可立馬約看單間。
天河區是2009年整治“房中房”的重點區域,但過後兩年內“房中房”數量又重新增多。中介小李輕聲說:“很多被勒令整改的‘房中房’主要是加蓋了廁所,不過現在查得不嚴,被查到的風險不大,可以放心租。”
由於地處天河商圈地段,“房中房”的價格很高。離車站較遠、樓層較高的最低也要1500元,一些電梯樓上月租金高達4000元。(許琛高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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