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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運迎來春節前最高峯,幾乎什麼事都難擋回家路,可是一些城市裏的租房客卻面臨着被房主要求節前搬家騰房的煩惱,明明已經交了房租,爲何被掃地出門?原來他們被假房主或二房東給騙了。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
在北京工作的小趙今天告訴記者,她怎麼也沒想到從“二房東”手裏租房會遇到這麼多麻煩。
小趙:中堅置業他們發佈的一個信息,我是通過他們的一個工作人員帶我來找的這個房,他們告訴我這個是個“二房東”,他說是大房東出國,把這個房子整體租給二房東,然後再分租出去,這個二房東說在我們這個小區和周圍的小區,手裏有二十多套房。
小趙還是比較謹慎的,二房東是一個姓杜的女孩,出示了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大房東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及房產證複印件,小趙看手續齊全就簽約了,租了兩居室中的小房間,房租是押一付六,也就是半年一付房租。剛過三個月,杜某要求小趙提前三個月付下半年房租,小趙沒理會,幾個月之後杜某再次提出這個要求,小趙放鬆了警惕。
小趙:12月初的時候她就跟我談,因爲12月31日我要回家過元旦,她說“你不在我也忙,我們提前幾天”,我就沒多想,我覺得提前幾天還是可以的,我就在12月二十幾號把半年的,也就是2012年元月到7月31號的又給了她。
沒幾天,小趙和室友的麻煩來了。
小趙:1月3號的時候,忽然一個人給我的室友打電話,說“我是這個房子的房主,你們的那個二房東沒有把房租給我,你們不可以住在這裏。”我們這樣才知道她沒有把錢給大房東,通過和大房東交流才知道,她是季付,我們是年付。就是很奇怪,大房東租給她的價格比租給我們還要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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