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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報1月18日訊隨着哈市新建住宅小區的不斷出現,物管服務行業也隨之發展起來。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物業糾紛不斷增加,物業費收多少、服務項目有哪些等,凡事都由物業公司說了算。物業公司似乎從管家的地位躍升到了家長的地位。對此,哈市政協委員王曉婷認爲,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沒有形成真正的利益統一體。建議由業主以股東的形式成立物業公司,讓物業公司歸全體業主所有,進一步確立業主的主人地位,以此減少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王曉婷認爲,目前的物業管理模式已經走進了“死衚衕”,需重新加以設計,至少要進行大的改造。
王曉婷專門就此提案並建議,可以取消現行物業公司,做實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直接從社會上聘用專業服務人員。新頒佈的《物權法》已經允許業主自我管理物業。相信這是一種有前途的物業管理模式。
王曉婷還提出了全新的物業公司運營模式,即物業公司歸全體業主所有。這樣可以將業主與物業公司的利益有機統一起來,破解了雙方對立的局面。通過將物業公司的股權配送給業主的形式使業主成爲公司的股東,將業主的利益和物業公司的利益緊緊地聯繫在一起。
物業公司的利潤最終歸業主享有,雙方在利益上將不再有根本性的衝突和分歧,矛盾產生的基礎不存在了。另外,業主實現了真正的自治。業主是公司的股東,是“老闆”,可以選擇與自己的需求愛好相符的服務標準和服務模式,並確定財務預算。該服務標準和財務預算經業主大會確定之後便可實行。而且業主可以解聘不合格的僱員,選擇更爲優秀的物業管理人員,從而改變了以往業主較爲被動的局面。
此外,可以扭轉一種理念,正確的物業管理服務理念——業主是物業服務的購買者和享受者,他們需要的是服務,而不是管理。王曉婷認爲,在這種物業管理模式下,業主和物業公司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二者衝突的基礎不復存在;只要物業公司嚴格按照業主制定的規則提供服務,業主將不會再對其服務標準提出任何異議。物業公司是業主的僱員,會從業主的利益出發考慮問題,提供最爲全面、周到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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