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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午間消息針對有媒體和微博傳言綠城涉嫌行賄原舟山市委書記張家盟,公司董事長宋衛平已被捕,綠城今日迴應稱,確有低價售予張家盟一套住宅,但公司無意換取利益。紀檢部門只是判定張家盟受賄,無論綠城或宋衛平均未受相關部門起訴,未被認定行賄罪和拘捕,綠城沒有受到影響和牽連。
宋衛平未被起訴和拘捕
據《財經》1月16日報道,2011年12月20日,廈門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原任舟山市副市長、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家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事因張家盟任職舟山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爲綠城董事長宋衛平、舟基集團董事長黃善年、浙江金湖集團控制人何春雷等五人在企業經營、項目用地、房地產開發和案件處理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735萬元。
繼而又媒體報道時稱,此案背後牽出綠城宋衛平行賄117萬,而舟山綠城漏繳稅四五百萬元卻僅補交幾十萬元的事實也浮出水面。分析人士基於此判斷此事對綠城影響巨大:1、補交稅款及罰款;2、宋衛平或擔刑責;3、戰略合作將受阻。
媒體如是表述,稱經過綠城集團董事長宋衛平證言,爲感謝張家盟對舟山綠城項目支持和幫助,他以5100餘元/平方米的價格,將時價超過1萬元/平方米的面積達203平方米的一套杭州春江花月項目的商品房賣給張家盟。紀檢部門出具的價格鑑定顯示,認定張家盟以明顯低於市場購房價的方式收受宋衛平行賄款117.5萬元。
不過,綠城方面向新浪財經迴應稱,案件已經判決,紀檢部門只是判定張家盟受賄,無論是綠城或宋衛平,均未受相關部門起訴,沒有被認定行賄罪,沒有拘捕,綠城沒有受到影響和牽連。
“這是媒體的誤傳”綠城相關負責人如是說。其表示,當年確實有低價售予張家盟一套住宅,但公司無意圖換取利益。不過當年打折賣房是否構成行賄,這是難以界定的,更何況,打折出售並非意味着低於成本價。 “宋衛平也只是配合調查張家盟案,不是對其本身立案。”
1568萬政府退款已經悉數交還
不過,張家盟的判決書顯示,2002年,綠城集團在張家盟的引薦下進入舟山市房地產行業。綠城集團旗下的舟山綠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臨城新區投資建設了用地150畝的五星級酒店,並捆綁開發300餘畝桂花城小區項目,在此過程中張家盟在用地和底價方面給予過支持。
同時,在張家盟的“幫助”之下,解決了桂花城項目的土地審批問題,並在同年12月,舟山市政府以退還桂花城項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名義,退給舟山綠城1568萬元。
綠城方面對此迴應稱,所得1,568萬元已全數交還政府。
稅務問題並無張家盟關照
此外,另據《財經》報道,2007年時,舟山綠城被查出漏繳稅四五百萬元,經過張家盟的關照,此事最終以綠城補交數十萬元了結。
綠城方面稱,稅務問題是公司跟政府有差異,並無張家盟關照這回事。“張家盟案件已經結束,綠城和宋衛平並未受此事影響。”(丁蕊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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