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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發改委、昆明市住建局昨日發出《關於貫徹<雲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後昆明住宅物業費將實現分級收費,除去電梯和二次加壓費,常規小區物管費最高不超過1.38元/平方米/月,物管不得另收水池清洗費,裝修押金每戶不得超2000元,且應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全額無息退還給業主,該規定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爲兩年。
亮點一
交房前物管費實行指導價
《通知》提出,新建住宅物業交付使用之前,開發建設單位依法通過招投標或協議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前期物業服務,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市價格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主城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社會公佈。
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所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不得超出最高收費標準。
亮點二
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38元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住宅(不含別墅),物業服務包括綜合管理、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清潔衛生、園林綠化、公共秩序維護5類,每類物業服務收費分爲5個等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根據不同服務要求、內容及設施設備配置情況,按相應服務類別和等級進行確定。
如果所有項目均達到一級標準,則綜合管理費用最高不得超0.38元/平方米/月;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清潔衛生、園林綠化3項均不得超0.20元/平方米/月;公共秩序維護不得超0.40元/平方米/月。以此計算,一級收費標準的物業服務收費在1.38元/平方米/月。
需要注意的是,對住宅小區總建築面積低於20000平方米的,可在達到分級服務標準的基礎上,收費標準上浮15%;利用住宅改變其用途用做辦公及經營場所的,可在達到分級服務標準的基礎上,收費標準上浮50%。而這些分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中不含電梯維護(維保、養護、年檢)運行電費及二次供水加壓運行電費。
亮點三
業主可重新約定物業費
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業主大會的委託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服務的項目內容、服務質量,重新約定物業服務收費,雙方協商一致的,報物業服務項目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雙方協商不一致的,可請求物業服務項目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確定。
業主大會成立後的住宅物業,物業服務企業依據業主大會要求提供本規定未涵蓋的服務內容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經雙方協商,可對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按服務成本協商確定,並報物業服務項目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並向業主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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