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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12月31日專電 12月30日,新華社“中國網事”播發稿件《江西金溪警方破綁架案先收贖金遭質疑》後,引發網民熱議。金溪縣公安局迴應,贖金已被“綁匪”胡某某還了賭博高利貸,但鑑於年關將至,受害人家庭貧困,追贓尚需一定時日,31日已由民警籌款將受害人所交贖金1.9萬元如數返還。
新華社稿件播發後,人民網等100多家網站紛紛轉載,並引來網民大量跟帖評論。網民“物_是_人_非”說:“既然家屬報警,那麼受害者家屬就是信任你們,把案件交給你們處理了,難道還要家屬承擔嗎?”網民“C人公司”說:“治安是不是政府負責的?抓拿兇手繳回贖金這纔是應該做的!”網民“老水兵008”則認爲:“先救人,再抓綁匪,是警方應盡責任,最後應把贖金還給百姓。”
署名“張凡”的作者則發表評論文章《警方破了綁架案因何遭質疑》提出疑問:警方如何先於被綁架兒童父母知曉綁匪電話?警方不公開破案過程和救贖金使用想隱瞞什麼?他在評論中認爲,金溪警方的做法之所以被質疑,在於他們做事缺乏透明度且不願意接受羣衆監督,在於他們辦案不力讓羣衆利益受到極大損害,沒有震懾住壞人,也沒有做到讓羣衆滿意。
針對網民的質疑和辦案中的一些做法,金溪縣公安局進行了迴應稱,拿到綁匪電話號碼後,被綁兒童父親胡盼盼和辦案民警先後撥打了聯繫電話,但對方已關機。12月3日,綁匪回了辦案民警電話,卻一直沒有回胡盼盼電話。據此,專案組初步判斷,綁匪把辦案民警的電話誤當作被綁兒童的親屬。
“爲防止引起犯罪嫌疑人警覺,也怕胡盼盼控制不住情緒而暴露已報警的情況,辦案民警將胡盼盼的手機卡暫時保管,由民警假扮人質家屬與犯罪嫌疑人聯繫、周旋。”金溪縣公安局表示,由於12月4日最後綁匪咬定“如不給6萬元,將對受害人採取措施”,當日適逢星期天,公安局又沒有現金儲存,籌錢困難,才由辦案民警找到受害人父母,要他們共同想辦法籌錢。
“我們現在相信當時交的1萬9千塊錢贖金是給綁匪了。”被綁兒童的母親李青霞告訴記者,31日上午,公安局來人,不僅把贖金都還給我們了,還讓我們看了審訊綁匪時的筆錄和錄音錄相,綁匪確實承認當時從公安局手上收了錢,但全部用掉了。
金溪縣公安局表示,返還受害人家屬的贖金是由民警們私人籌集,公安局下一步將加大追繳贖金力度,及早返還民警籌款。
“春節後我們就考慮要搬家了。”被綁兒童的父親胡盼盼說,他們對這一事件的處理結果很滿意,但這件事發生後,加上家裏曾經多次遭賊,全家人對繼續在村裏生活已沒有了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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