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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遭央視記者敲詐勒索;據稱其匯款100萬擺平“造假門”
達芬奇家居“造假門”事件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了。昨天,財新《新世紀》週刊報道稱,達芬奇自稱“匯”了100萬元擺平“造假門”,這讓公衆把視線重新回到最初揭開“達芬奇密碼”的央視記者身上。
對此,昨晚達芬奇家居執行董事黃志新向記者證實,達芬奇確實已在2011年12月初向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進行了舉報,還向北京市公安局報了案,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造假門”後“暗算門”
財新《新世紀》這篇《達芬奇案中案》裏,對央視《每週質量報告》提及的消費者唐女士與達芬奇之間如何產生糾紛、央視暗訪記者在東莞長豐傢俱廠如何引導業務員說出與達芬奇的關係、達芬奇通過中間人與央視記者幾次面談,做了詳實的揭祕。
在央視《每週質量報告》中,唐女士和“東莞長豐總經理”彭傑是兩個主要證人,唐女士指證自己購買的達芬奇傢俱質量不達標,彭傑則承認,這些傢俱“正是他們公司生產的”。
而《新世紀》報道卻發現,彭傑的真正身份是一名自由的跑單員,他稱廠裏並不生產卡布麗緹傢俱,但爲了得到央視暗訪記者“李總”一個大訂單,“誇下了口”,說出了“我們幫達芬奇做的”這樣的話。
而消費者唐女士因貨款、質量等問題與達芬奇產生民事糾紛,此前就已在東城區法院審理了3次。唐女士老公曾說過“認識央視《每週質量報告》記者,有辦法把達芬奇家居搞垮”。達芬奇通過中間人崔斌傳話,付給唐女士450萬元“和解金”後,就見到了央視暗訪記者“李總”李文學。
此外,中間人崔斌告知達芬奇,央視記者開出了100萬元的“擺平”條件,因此達芬奇在7月28日,給收款地址爲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一樓的中信銀行賬戶轉去15.52萬美元(摺合人民幣100萬元)。
達芬奇承認報案
“我們也是在8月底,看到來自意大利卡布麗緹提供的幾段錄音視頻後,意識到背後有疑點,纔打算維權的”,達芬奇家居執行董事、新聞發言人黃志新昨晚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他們幾個月前就對央視的報道直接找過央視進行溝通,但對方一直沒有積極迴應,纔不得不選擇在12月初向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進行舉報。
達芬奇認爲《每週質量報告》記者李文學“故意編髮虛假報道,隱匿新聞事實,並聯合唐英、崔斌對達芬奇進行敲詐勒索”,同時達芬奇還向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報案,要求追究李、崔、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和詐騙的刑事責任。目前尚不清楚相關部門是否受理此案並展開調查。
黃志新也表示,央視記者這個事情可能只是個人行爲,但央視作爲大媒體,還是要負責任。
-相關
官方微博掛出證據
昨晚8時,達芬奇官方微博上掛出達芬奇老總潘莊秀華與自稱崔斌的人士(中間人)一段諱莫如深的錄音對話。記者聽到崔在裏面如是說:“人家不會承認拿過你一分錢的,永遠都不會承認的”,不過整個對話對方顯然很警惕,一直用“人家”這個詞代替,沒有明確說是央視李記者。
而在隨後出來的一段是央視駐意大利記者到意大利卡布麗緹採訪的視頻,這位記者打電話時確實說到“你們確信那個達芬奇賣的就是偷拍這個工廠裏面的這些東西,你們能保證嗎?你們能保證這件事情嗎?你們都不敢保證,那你叫我查這個東西我怎麼敢保證?”
-迴應
央視官方尚無迴應
記者昨天聯繫央視《每週質量報告》相關工作人員,對方表示目前還不會對外發出聲明,但可以肯定,央視是會對報道內容負責任的。
另一位在該欄目工作的記者則在微博上寫下這樣一段話:“我們報道的都是事實,我們會爲報道的內容負責到底。我們也希望一些平面媒體,也能和我們有同樣的底氣”。
不過,截至昨晚10時,央視還沒有對此做出正式的官方說明和迴應,記者也未能與當事記者李文學取得聯繫。
達芬奇究竟是被“暗算”有冤還是確有問題,央視記者是否拿了那筆100萬元,公衆希望政府部門能儘快介入,解開這個“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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