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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工商局對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發出133.42萬元罰單後,該公司連發微博表示不服。12月26日,上海市工商局局長吳振國在北京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達芬奇部分產品不合格是依據法定權威檢測機構的鑑定而作出的結論,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有法可依,將“依法應訴,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判決”。
12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向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發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公司質疑該行政處罰缺乏法律依據,且檢測程序不合法,表示將依法對上海市工商局提起行政訴訟。
吳振國指出,在中國市場銷售進口商品,必須配有產品中文說明書,這是《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所明確規定的。達芬奇已承認沒給消費者配備中文說明書,這是違法行爲,必須受到法律處罰。而判定部分產品質量不合格,是依據國家法定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鑑定結論作出的。
在達芬奇案件查辦過程中,上海市工商機關始終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調查取證,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處罰是否正確,相信法律會作出公正的裁決。”吳振國如是說。
12月26日,上海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該處多次約見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該公司拿出一個完整的解決消費者申訴的方案,但該公司只是表示道歉,未向工商機關提供解決消費者申訴的方案或意見。
同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兼祕書長趙皎黎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在上海市消保委的多次要求下,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給上海市消保委提供了一份涉及達芬奇家居投訴的消費者名單,但該名單上只有消費者的姓名,既沒有消費者的地址,也沒有聯繫方式,而且該名單涉及全國的消費者,很多外地的消費者,上海市消保委無法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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