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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快兩年沒等到開發商承諾辦理的房產證,可契稅、印花稅、公共維修基金等款項卻早在兩年前就由開發商收走了,至今未予退還。這是發生在朝陽公園一高端社區明達九號公寓的多位業主的遭遇。近日,業主們自行辦理房產證後,紛紛找開發商理論,要求其退回代收的契稅等款項,但開發商的答復卻是:“目前比較缺錢。”
業主:開發商代收30萬辦房產證兩年後證未辦錢未退
作為2009年開盤的項目,緊鄰朝陽公園西側的九號公寓一直以來都是區域內的高端樓盤的代表,目前二手房最高價接近5萬元/平方米,一套房子動輒就要千萬以上。
這樣的高檔社區,服務卻並未跟上飛漲的房價。近日,九號公寓的業主向《廣廈時代》投訴,該小區開發商代收了契稅、印花稅、公共維修基金等款項,卻始終未辦理房產證,並要求開發商退回這筆稅費。
業主劉先生向記者介紹,九號公寓是由北京明達房地產開發的高端樓盤,2009年入市銷售,根據當時的合同依據,開發商應在一年後,也就是2010年辦理完房產證等相關手續,並為此向劉先生代收了辦證費。在劉先生向記者提供的收款收據上,記者看到“代收辦證費”一項包含了契稅、印花稅和公共維修基金,合計29.6萬元。
然而,自從2010年1月交房後,劉先生和眾多業主卻遲遲沒有收到開發商代辦的房產證。直到今年7月份,急於賣房的劉先生找開發商協商,得到的承諾是,“業主可自行辦理房產證,隨後可憑發票退還代收款項。”
今年9月,自行將相關契稅補交後,終於辦下了房產證的劉先生,再次找到開發商要求退還代收款項,卻得到了令人意外的答復,“目前經濟周轉困難,希望業主能再等等。”
“已經等了兩年了,還讓等。30萬元兩年前就被開發商收走,最後房產證還得我自己再交錢辦理,代收的錢也不給退。”劉先生說,像他這樣的情況,在該小區幾乎成為常態,開發商因此佔用了兩年的款項預計達到千萬元。許多業主懷疑開發商將這筆資金挪作他用。
開發商:公司領導已經批條同意退款何時退卻要看財務狀況
記者隨後找到了明達房地產負責銷售的王女士,向其核實情況。對此王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道,公司確實在2009年賣房時代收了劉先生各項稅費近30萬元,用於辦理房產證。當時也承諾過在2010年辦下相關證件。為何至今沒有辦下來,她也不是很清楚,因為具體操作事項由專門辦理手續的部門負責。
對於記者提出的現在如何解決,是否會退款給購房人的問題,王女士表示,公司非常關心後續的問題,正在積極幫助業主辦理產權證,對於自行辦理的業主,高層領導也已經批條同意退還代收業主的相關款項。但具體何時退款?是否會一次性退清?主要由財務部門負責,她並不清楚進展如何。
此外,王女士也坦言,劉先生已經就此事催促她多次,但現在市場不好,房地產公司普遍經濟周轉困難,開發商也確實比較缺錢,希望劉先生能夠體諒。
對於代收的稅款去向,截至記者發稿時,九號公寓的開發商北京明達房地產公司始終未能給予答復。
律師:開發商違規業主可提出訴訟
一面是業主等待了兩年,要求退款,一面是開發商直言資金困難,希望業主體諒。對此北京京華律師事務所的徐斌律師認為,開發商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當初簽訂的協議,業主在協商無果後,應及時提出訴訟,逼迫開發商退款,維護合法權益。
徐斌律師表示,在當前的購房環境下,業主仍屬於相對弱勢的一方,遇到開發商違約的經濟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提出訴訟。以避免開發商的百般推諉。像劉先生這樣的遭遇,提出訴訟後,很快就能收到開發商退款。因為訴訟的目的不是追求判決,而是讓雙方的談判結果更有保障,十之八九最後都是調解結案,很少出現業主普遍擔心的漫長的一審、二審。
此外,對於開發商代辦房產證,徐律師也提醒買房人,開發商代收的契稅有時候會多收,比如按照政策本來是1.5%,卻收了3%。或者收了契稅但是沒給購房人辦相關手續,而是把契稅挪用。對於這些情況,解決方法比較簡單,給房管局打個電話問一下契稅是多少即可。如果比開發商代收的數低,就可和開發商溝通一下按照較低的費用支付即可。這個過程購房人最好錄音,因為開發商如果要求業主承擔一些合同之外的義務,比如交付額外的契稅,相當於變更了合同的履行方式,是一種違約行為。由此導致業主逾期辦證,是退房、索賠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