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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土地竟有兩張土地使用證,這一“怪事”讓北京順義嘉浩別墅5名業主頗爲哭笑不得。“買了快5年的房子,怎麼突然間就不是我們的了?”其中一位業主徐女士氣憤地對記者表示。
原來,上述5位房主5年前購買了法院委託拍賣的順義區嘉浩別墅各一棟,並申領到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但前幾天,突然一家房地產開發商拿着另一份土地使用證找上門要求其14日必須騰房。這一突來的消息讓包括徐女士在內的5位房主立刻驚呆了。
一棟房子竟然有兩張“身份證”,如此蹊蹺的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一房兩證”難壞業主
嘉浩別墅全稱爲“嘉浩國際商住別墅城”,位於順義區後沙峪鎮西白辛莊,開發商爲北京嘉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早在2002年,因農業銀行北京市朝陽區支行起訴嘉浩公司並申請訴訟保全,市二中院查封了嘉浩公司名下的嘉浩別墅房屋。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於2007年初將上述房屋進行了公開拍賣。
當時,徐女士等5名業主通過競拍各自購得一套房產,後持市二中院的裁定書、協助執行書等司法文件,分別申請辦理了房屋及土地證件,並於2010年期間取得了相應房屋的所有權證書及土地使用證。買房後,5位業主對別墅進行了裝修,目前已經入住了近5年。
但是讓人沒想到的是,從法院拍賣來的房產現在卻出現了問題。今年9月,蹊蹺的事情發生了,自稱是北京裕順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人突然找到他們,稱他們5位業主的房屋建在了裕順通公司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上,因此要求業主在14日內騰房。
5位業主向記者出示的土地證上標明,其房屋分別位於順義區後沙峪鎮西白辛莊榆陽路5號1區A1003、C1001、C1016、C1012、C1010。而記者看到裕順通公司土地證的編號爲“京順國用(2011出)第00086號”,發證日期爲2011年8月9日,徐女士等5位業主的房屋的確位於裕順通公司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之上。同一塊土地竟有兩張權屬不同的土地證,而且發證機關都是順義區國土局。
發證程序受業主質疑
5位業主帶着自己的土地使用證到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進行查詢。她們發現,不僅自己的土地使用證是真的,連裕順通公司辦理的土地使用證也是真的:“一塊土地怎麼能出現兩張土地使用證呢?到底誰的證件是有效的?”
對這一問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地籍科張科長公開回應稱,兩張土地使用證都是真的,也是依法辦理的。“5個業主和裕順通公司拿到的土地使用證都是我們根據法院的裁定書辦理的”。
但徐女士則氣憤地說道:“我們向開發商出示了土地證和房產證,可是開發商依然態度強橫地限期要求我們拆房,這種無視業主權益的做法給我們造成了極大的侵害。順義區國土局在沒了解全部事實真相和核查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給同一地塊頒發了第二張土地證,也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也就是說,除了從我們手中購得,裕順通公司根本不可能通過任何其他途徑取得我們已經擁有的土地使用權。”
房產律師孟憲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順義區國土局作爲土地登記的屬地行政機關,對同一地塊發出兩張土地證顯然是不應該的。按照《土地登記辦法》的規定,國土部門應該對地塊建有地籍檔案,只要辦過土地證就應該有記錄。孟憲生表示:“即使法院作出相關裁定,順義區國土局在協助執行時,也應該向法院說明與實際情況不符,顯然不能執行。”
有關部門稱“儘快給說法”
作爲當事方之一,裕順通公司對一塊土地有兩張土地證也感到“不可理解”。一位姓孫的經理告訴記者,該公司今年8月份通過以地抵債的方式拿到了後沙峪別墅區37萬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當時並不知道這塊地中有零星的地塊已經頒發了土地證。
據上述姓張的科長公開表示,順義區國土局2010年給5位業主頒發產權證和土地證,是根據北京市二中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今年給裕順通公司頒發土地證,是根據北京市一中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因爲嘉浩別墅區早在10年前就進行開發,中間多次轉手,最早的時候由北京市測繪部門進行測繪,順義區國土局並沒有該小區測繪方面的詳細資料,此外該小區的地標做得也不細,所以出現了同一塊土地發放兩次土地證的情況。
張科長說,根據相關規定,國土資源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協助法院執行時,不對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進行實體審查。“即使有問題我們也得先執行。”張科長表示。
據介紹,對於嘉浩別墅一地出現兩證的情況,裕順通公司已經向政府相關部門提起了行政複議。北京市法制辦近期將召集各方瞭解情況,將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儘快給各方做出答覆。記者童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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