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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漢市礄口區保障房被曝牆體裂縫、屋頂漏水等質量問題。對此,開發商承認出現質量問題,但稱房屋主體是安全、可靠的。多個部門都表示不負責房屋質量,房管局稱只“負責驗收交付作備案”,建委則稱負責“監管程序的合法化”。(12月15日《人民日報》)
武漢市礄口區保障房出現問題,在於監管程序,更在政府心態。在地方政府看來,建保障房不僅是賠,而且還是一種施捨。在一次會議上,曾有某地官員表態,政府打算賠100個億來建保障房。一個“賠”字,道出很多地方官員的心態。而在保障房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從住戶拿到保障房鑰匙感激涕零、感恩戴德的情景,又可見保障房的施捨意味。
的確,當前的房屋質量驗收存在問題。開發商蓋房,監理公司監理,監管部門備案。而監理公司受聘於開發商,常常又與開發商穿一條褲子。於是,這種“紙上驗收”往往會造成監管漏洞。武漢市礄口區這批保障房的質量問題,自然也是這種紙上監管的結果。
同樣的監管程序,爲什麼偏偏保障房老是出現問題呢?就是因爲,當地方政府把保障房建設當成賠本的買賣,當成施捨時,就不會重視保障房的質量了。但商品房購買者則不然,且不說商品房存在市場競爭,房子不好了沒人買;消費者掏錢買房,與開發商平等交易,也不容怠慢。正是這種不同的心態,才導致了一樣的程序不一樣的結果。
事實上,與商品房由消費者購買一樣,保障房的購買者是政府———政府購買後,再以低於市場價格的方式由保障房住戶分享。作爲保障房的購買者,政府要像商品房的購買者一樣,不僅認真挑選開發商,也應在房屋出現質量後,第一時間向開發商和監理公司追責———相比普通購房者,政府又有着明確的追責權力,這應該能夠更好地維護保障房住戶的利益。可遺憾的是,當武漢市礄口區的保障房出現問題時,當地監管部門卻是踢皮球。
或許,房屋質量的監管程序需要改變———怎麼避免受聘於開發商的監理公司與開發商同穿一條褲子,但更主要的則是政府要改變對建設保障房的賠錢和施捨心態。請注意,政府建設保障房不是對窮人的設施,而是對窮人居住權利的保障,是一種政府責任。(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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