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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調控持續發酵下,退房潮不在是普通住房業主的專屬陣地,此前部分大中城市集中出現的退房現象,如今也蔓延到了豪宅市場。
豪宅業主遭退房難
“沒想到完全按照合同,退個房子也這麼難。而且合同裏面還有不少霸王條款,就是今後住上,我也不放心。”去年剛剛在三亞購置了一套高端物業的姜小姐這樣表示。
因爲想在冬天來海南度假,去年年末姜小姐花費1100萬元在三亞亞龍灣國家旅遊度假區購買了一套“西山渡”項目的半山別墅。隨後,姜小姐便將1100萬元足額支付給了開發商,雙方也預定於2011年9月30日交房。
而據記者瞭解,該項目是由被稱作“山頂地王”的香港南豐集團投資開發,樓盤一共是77幢,117戶,房價約5.6萬/平方米,分爲獨幢別墅和疊拼別墅兩種類型。姜小姐表示,當初認爲南豐集團是很知名的大開發商,產品和服務質量都應當很不錯,且在香港的項目頗有口碑,因此才最終決定購買。
資料也顯示,南豐集團是香港著名財團,同時也是香港最大的非上市地產公司,並在香港的房地產行業中持有近一半的山頂物業,因此纔有了“山頂地王”之稱。
不過,這家知名企業其後的表現卻頗讓業主姜小姐失望。先是在交房日期到來後,開發商表示房子還沒有完工,需要等一等。而在姜小姐按照合同規定要求退房後,開發商更是找出各種理由,不予退房。尤其讓她不解的是,這家在香港很是“規矩”的企業,怎麼一到內地市場就開始出現問題呢。
而該項目副總經理陳仲祺在回覆業主的退房要求時表示,沒能按時交房是因爲2010年混凝土供應不上。而姜小姐則認爲,她與開發商是2010年12月28日才籤的購房協議,同時簽了交房從2011年1月15日延遲至2011年9月30日的補充協議,所以即使2010年混凝土供應不上,也不成爲2011年9月30日還不能交房的理由。同時,開發商在明知房子不能如期交付時,也沒有任何事前通知。
瞭解該項目的人士就透露,這個項目是2009年開盤的,原定2011年1月15日交房,後來因無法完工,又和業主籤補充協議改於2011年9月30日交房。
而陳仲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因爲很多複雜的原因,該項目的房屋確實都出現了延期交房的情況,公司也就此與客戶積極的進行了溝通,但如何客戶仍不滿意,他們也只能交由律師處理。
對於開發商延期交房,有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樓市調控的影響,全國的住宅銷售都出現了增長放緩的趨勢。尤其是在投資比例較大的海南,受到的影響更爲顯著,本是銷售旺季的10月,全月簽約2883套,簽約面積約25萬平方米,僅相當於去年月均銷售面積71萬平方米的三分之一左右。因此,不排除開發商由於看淡市場前景,而減緩開發速度的情況。
同時,有分析認爲,由於購買豪宅的人基本都是全款購房,並且該項目不少房屋都出現延遲交付的情況。因此,一旦有業主成功退房,很可能引起連鎖反應,這對於現階段資金緊張的房地產企業來說會是很大的一個問題。
而今年6月份南豐集團剛剛在廣州成功“勾得”廣州南站7宗地塊,意向總價高達32.3億元。
專家稱買房切勿被“忽悠”
據記者瞭解,在樓市調控全面實施後,國內的房產糾紛案件也日益增多,其中不少都是業主控訴開發商沒有實現承諾,包括不按期交房、配套設施縮水,屋內裝修檔次被降低等。
姜小姐也表示,當初買房時,銷售承諾的非常好,因此買房前合同她也沒有給律師看,只是草草的瀏覽了下就簽字了,之後再拿給律師時,則被告知裏面有不少都是霸王條款。而前一段時間在各個開發商售樓處維權的業主也表示,當初他們買房時,開發商都要求先要交定金,並且在交定金的3天時間內籤正式合同,但是定金合同只確定了基本條款,至於完整的合同內容,只有在簽約時才能看到,裏面充斥了各種各樣的不平等內容,客戶想作出修改,或者補充內容,則被告知前期交的定金就沒了。
對此,一位從事多年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公司高層告訴記者,不要輕信銷售人員的承諾和開發商的廣告,一定要仔細審查合同,只有合同上有的,今後纔有可能追回。如果對方要求定金,那麼也一定要讓開發商給出完成的合同。否則吃虧的一定都是買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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