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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內有人嗎?沒人我們就開鎖拆門了。』海淀法院執行法官上午來到北蜂窩路5號院,對霸佔樓道公共空間的業主的戶門進行了強制拆改。
上午10時許,記者隨海淀法院執行法官和法警來到北蜂窩路5號院,小區物業請來的開鎖公司及施工人員已來到樓道內等候。
小區物業向記者介紹,住在7層的業主馬先生2009年申請裝修,小區物業在巡檢時發現馬先生擅自將戶門向樓道外移了約2米,佔用了公共空間。
物業公司要求馬先生恢復原狀遭拒後將其告上法庭。兩審判決均判令馬先生將擅自外移的入戶門拆除,恢復入戶門原狀。馬先生卻一直拒絕履行判決。
『如此侵佔公共空間,是一種沒有公德的行為。』執行法官向記者介紹。
為了減少對防盜門的破壞,執行法官先讓開鎖人員開鎖,不過開鎖人員花了15分鍾也沒能打開門,最後法官只好讓物業施工人員用鐵錘將防盜門強制拆下。
文/本報記者李奎
霸佔公共區域的防盜門被法院強制拆除
攝/記者曹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