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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撞車罵人”新聞追蹤?
11月26日晚上11時左右,惠州市惠城區人大代表許茗雄酒後駕車撞倒一輛電動車後,與車主陶先生髮生口角糾紛並出言相辱。
目前,事件有了最新進展。經公安機關檢驗,許茗雄酒後開車已達醉駕標準。12月2日晚10時左右,警方依法對已辭去人大代表職務的許茗雄採取刑事拘留。
惠城區人大:不包庇,不袒護
經公安機關檢驗,11月26日晚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血液乙醇成分(酒精含量檢測),許茗雄含量爲184.78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有關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12月2日晚上10時左右,公安機關依法對已辭去人大代表職務的許茗雄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拘留等強制措施,司法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許茗雄作出相應懲處。
記者昨日從惠城區人大瞭解到,雖然還沒有正式發文,但常委會已經通過許茗雄的辭職請求。
事發後許茗雄主動向惠城區人大提交關於辭去人大代表職務的報告,日前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同意通過《惠州市惠城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許茗雄辭職請求的決定》。
許茗雄酒後開車撞人事件經媒體和網絡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對此,惠城區人大常委會曾明確迴應,對該代表的錯誤行爲,決不包庇、不袒護,堅決支持交警部門的依法依規處理。
“陶志良”、“許茗雄”公開發帖
12月2日晚7時30分左右,網友“高柏斯”在西子湖畔網站上發帖,貼出《致廣大市民和網友的公開信》的照片版,其中有當事人一方陶志良的打印簽名和委託代理人陶岸良的手寫簽名。
該封公開信中稱:“我是陶志良,在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被酒駕逆行的許茗雄撞傷。此事由新聞媒體披露後,引起了政府、社會和市民的廣泛關心關注。許茗雄作爲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企業家,其行爲是不妥的,受到了社會和媒體的強烈批評。事後,他經過教育幫助有了較爲深刻的認識和悔過,並能以積極的、負責任的態度對社會、媒體和我本人,還主動辭去了區人大代表的職務。現在,我得到了較好的康復,同時與他達成了醫療費用和相關補償協議。對此,我表示滿意。”
同一天晚上,網名爲“許茗雄”的網友發了一個名爲《致廣大網友的信——許茗雄》的帖子,稱“11月26日晚,我因酒後駕車在橋東東江沙地段撞傷陶志良先生。因爲酒後的非正常狀態而出現的不恰當行爲及言辭,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後果,這是與人大代表的身份極不相符的,也嚴重地影響了我們惠州的形象。對此,我虛心地、誠懇地再次向傷者、交警和廣大市民、網友及有關部門領導道歉!”
帖子中稱,這次犯下大錯,都是因爲自己法規觀念不強,交通意識薄弱所致。除了表示悔改,“許茗雄”還表示願意承擔交警等部門的法律責任處罰,坦誠面對,絕不逃避,並祈求得到廣大市民、網友、交警和相關部門的寬恕和諒解。
已賠償4萬元誤工費
記者從陶志良親屬處瞭解到,許茗雄確已與陶志良協調,除簽訂協議允諾對陶志良繼續負責所有醫療費用外,還給付4萬元誤工費等損失。
惠城區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證實,許茗雄本人確已通過網絡公開道歉,向交通事故傷者和公衆道歉,希望取得大家的諒解,誠懇接受交警部門和人大方面的依法處理。(記者/黃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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