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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重慶11月29日電(記者郭晉嘉)在對他人房屋無處置權情況下,變賣他人房屋後潛逃……重慶市巴南區公安分局29日透露,犯罪嫌疑人楊某在潛逃3年後被警方抓獲。
2008年7月,重慶巴南區東溫泉派出所接到報案,報警人稱自己當年3月在東溫泉鎮以84000元的價格向楊某購買一套舊房改造工程商品房。此後,報案人發現有其他人在對自己的房子進行裝修,經詢問遂知道自己受騙。
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介入調查。經偵查警方發現,舊房改造工程的商品房所有權系開發商趙某的,趙某委託當時在其工地上從事管理工作的楊某去簽訂過一份協議書,遂使周圍人誤以爲房屋所有權爲楊某所有。此後,趙某將工程勞務承包給陳某,一直至工程竣工。趙某因爲無力支付陳某工程款,遂將商品房抵押給陳某,以變賣房屋的錢折抵工程款。2008年3月,犯罪嫌疑人楊某在無房屋所有權的情況下,將一套商品房賣給報案人,拿錢後迅速逃逸。
警方對楊某進行網上追逃。重慶巴南警方稱,多年來當地警方從未放棄對楊某的追捕。2011年11月,警方獲悉楊某可能在四川瀘州一帶活動。重慶巴南區警方派出追逃小組赴四川瀘州進行追捕,在當地警方配合下,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
經審訊,楊某對詐騙他人錢財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楊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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