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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濟南11月25日電題:中國土地資源供需矛盾突出節約集約用地乃破解之法——訪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局長趙龍
作者:胡洪林
土地問題一直被中共視爲一個全局性、戰略性問題。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局長趙龍25日在接受本網記者專訪時表示,經濟社會發展到現階段,中國的資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資源保障壓力增大,而依法依規進行節約集約用地,才能破解既要保護耕地又要保障發展的兩難局面。
趙龍認爲,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存在三個方面現實,“首先是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帶來建設用地總量過快增長,但受資源總量和市場容量的雙重約束,這種增長模式難以長期持續。
“再是國內一直以來的經濟壓縮、爆發式增長,帶來了諸多社會矛盾和社會管理問題,而土地恰恰成爲各種利益矛盾的交匯點,土地問題很可能成爲誘發這些矛盾問題的重要因素。
“三是諸多趨利衝動給土地管理帶來難題。土地兼具資源、資本、資產多重屬性,隨着市場經濟體系的形成,這些功能逐步顯化,地方政府、產權主體、社會公衆都有利益追求,而市場規則和制度尚不完善,導致圈地佔地的衝動強烈”。
他說:“在這一矛盾和背景下,如何以較少的土地資源消耗支撐更大規模的經濟增長?如何在土地問題上顯化權益,維護公平,以化解社會矛盾和社會管理風險?如何平衡利益需求完善中央和地方在土地利用上的監督制衡機制?如何通過創造良好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環境,維護地方良好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需要土地及監管部門加快研究”。
在趙龍看來,土地問題事關子孫後代,支撐各行各業,影響千秋萬代,在資源剛性約束,供給相對不足以及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背景下,中國的土地利用必須走依法依規、節約集約用地的科學發展之路,“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這個問題上絕不能犯大的錯誤”。
與此同時,作爲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一方官員,趙龍表示,土地督察是調整中央和地方土地利用管理關係的有效機制,其根本目的是透過不斷強化督察手段,切實創造良好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環境,維護地方良好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促進地方土地管理長效機制的建立完善。
這位官員說,目前對土地審批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覈、發現問題後進行規範和糾正的這種事後監督方式,常因爲違法行爲已成事實令查處整改付出極大的成本,而且很難執行到位。
因此,他認爲土地督察要學會“踩剎車”——進行依法依規的及時警示;學會“換擋”——着力促進發展方式的轉變;學會“鋪路搭橋”——對地方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困難及好的實踐經驗及時總結,積極建言獻策,以更好地爲地方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服務,“以較小的行政成本換取土地督察的最大效果”。
趙龍稱,應當藉助《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從法律上確定土地督察的地位和職權,解決在督察工作中缺少法律支撐的尷尬,以充分發揮土地督察的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功能,有效捍衛國家18億畝耕地紅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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