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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訊(記者胡勇謀通訊員志新鳴輝)“交幾千元辦個假的納稅證明,就可以買了嘛,很多外地人在漢買房都是這樣辦的。”為賣一套房,售樓員竟出歪招,讓八旬爹爹勸女兒辦假納稅證。
昨日,青山袁爹爹稱,今年2月初,在深圳已定居並工作20多年的女兒,回漢探望他時,看到他住的房子條件不太好,想在青山某新樓盤買套新房改善一下。
聽說武漢出臺了“限購令”,父女倆專門在售樓處諮詢。銷售員回復稱,父女倆合買是可以的,這樣算在袁爹爹名下,就屬二套房,只是首付比例高些。袁爹爹的女兒當即簽訂了認購協議書,選定了一套80平方米的商品房,交付定金1萬元。
3月底,袁爹爹女兒准備回漢交房款首付時,銷售人員卻稱,現執行新“限購令”,袁爹爹和女兒都被限購了,簽不了合同。銷售員建議,袁爹爹女兒可以辦納稅證明。但袁爹爹考慮到女兒在漢無工作、無收入,根本納不了稅,也無法辦納稅證明,遂於5月20日向該售樓處交了退房申請。此後幾個月內,袁爹爹多次找銷售員索要購房定金,均被以種種理由搪塞,最後,銷售員竟稱,為外地人代辦納稅證明即可購房,只是袁爹爹和女兒不願辦,纔導致拖延,定金不退。
經青山紅衛路工商所調查,袁爹爹反映情況基本屬實,工商所表示,確因限購必須退房的,應不算違約,開發商應給予配合,盡快退錢。經調解,該樓盤將1萬元定金退還袁爹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