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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召開隸屬關係調整暨處級領導幹部培訓動員會,市政府決定將市城管執法局調整爲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調整伊始,市城管執法局即連續舉辦兩期“城管系統處級領導幹部培訓班”,城管系統所有現職處級幹部都將接受嚴格的脫產輪訓。
11日,(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召開隸屬關係調整暨處級領導幹部培訓動員會,市政府決定將市城管執法局調整爲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此舉將能解決原來作爲市市政管委下屬的二級局時,城管部門行使職能受限的問題。
全員培訓將覆蓋協管員
市城管執法局表示,隸屬關係調整後,城管部門的責任更大、任務更重,北京城管將加大執法力度,持續推進環境秩序建設。記者瞭解到,市城管執法局調整爲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但是並未升格,人員目前都維持原來的行政級別,僅僅是關係的調整。調整伊始,市城管執法局即連續舉辦兩期“城管系統處級領導幹部培訓班”,城管系統所有現職處級幹部都將接受嚴格的脫產輪訓。今後,城管系統將通過分層次、分批次、高水準的培訓,覆蓋到每一名現職幹部、新老隊員和全體協管員。
監察對象不只無照商販
自從城管隊伍從1997年試點成立以來,對於如何有效地開展城市管理工作的摸索一直沒有停步。雖然基層城管隊伍的名稱內含有“城管監察”字樣,但對於很多基層城管隊員來說,每日的工作大都是在執法,監察的對象是城市管理問題的最末端,比如無照經營的商販。而對於產生這些城市問題的根源的解決,並非城管部門的職責所在。
城管部門深具意義的一次嘗試,是2009年順義城管大隊推行“大監察”的概念。城管加強對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監察力度。避免了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一些責任部門把自身應該解決的城市管理中的問題也推給了城管部門,使各級城市管理部門的行政效能下降的情形。對於監察出問題後不改正、不作爲、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負責人,城管有權將其移交區監察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黨紀條規處理。此次市城管執法局關係調整之後,可以將“大監察”做法深入進行。(記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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