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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住房供應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市經濟適用房供應目前已全面啓動。“政府公共財政投入、產出的保障性住房成本價究竟是多少?”面對包括經適房在內逐步鋪開的本市保障性住房體系,市人大代表裴蓁在書面意見中提出了這樣的問題,並進一步呼籲“公開經適房成本價格”。
10月26日,在市人大代表書面意見督辦專題座談會上,市房管局等相關部門對此均有了明確表態,表示將“科學界定經適房價格組成”“研究形成成本價格組成的指標體系”“積極研究適時公開成本價格”。
經適房成本價幾何代表稱“公開勢在必行”
“房價的核心是成本價構成,及其所佔權重比率如何。”市人大代表裴蓁在《關於公開經濟適用房成本價格的建議》的書面意見中首先這樣寫道。
裴蓁指出,由於沒有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目前商品房的成本價公開度很低,“幾乎所有的房地產開發商、銷售商,不約而同都對此保持沉默不語。”
但裴蓁認爲,隨着動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廉價租賃房的相續推出,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成本價究竟是多少,不應再“保持沉默”,“經適房成本價格關係民生和公共財政,作爲政府公共財政投入、提供公共服務的保障性住房成本價格,理應公開接受公衆監督。”
也因此,裴蓁建議,主管部門可以先選擇試點,科學界定保障性住房價格構成,“四類保障性住房中,除老舊廉租房以外,均應如實按規定鎖定其房價。由點帶面,逐步推進,普及全面科學定價。”
裴蓁進一步據此呼籲公開經濟適用房成本價格,“選擇適當時機,公開經濟適用房的成本價勢在必行。”
代表意見採納解決主管部門承諾“適時公佈”
對此,市住房保障局、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今日的書面意見督辦中,均作出了明確答覆,“代表的書面意見已採納並正在解決”,將“儘早形成相關方案,適時公佈”。
市住房保障局方面表示,本市大規模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總體上還處於起步與不斷深化、完善階段,“其成本價格的科學覈算與界定,確實需要一個過程;對公佈的方式、途徑和範圍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明確。”但房管局表示,下一步將“選擇試點”、系統測算評估後“科學界定其價格組成”;並在此基礎上研究形成成本價格組成的指標體系,“將抓緊研究,儘早形成相關方案,適時公佈”。
發改委方面則透露,目前《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實行辦法》,已經對本市經適房的價格類型、定價方法、程序、方案公佈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和安排,“嚴格將建設單位的利潤控制在3%以內”;而對於經適房成本價格的公開,發改委亦稱“正在積極研究中。”(記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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