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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釘子屋”釘在路中央,四車道變成兩車道,車輛轉彎需排隊。信息時報記者葉偉報攝
信息時報訊(記者鍾俊峰)久拖未決的黃埔區“最牛釘子戶”拆遷補償糾紛有了新進展。10月14日上午,黃埔區就該拆遷戶的補償安置方案舉行了公開聽證會。會上,被拆遷人陸家提出要根據時下同地段經營性用房價格水平進行補償,對建設局以“2009年1月時居住用房的價格”進行補償的方案不認同。黃埔區國土房管分局表示,將綜合各方意見出具聽證紀要,並將最終確定的補償方案呈報上級部門審批。
地鐵曾為他們改道施工
被拆遷房屋地處地鐵五號線文衝站邊,這棟綠色孤房一直是石化路一帶的“著名景觀”。早在2005年底,因建設地鐵五號線文衝段,廣州地鐵公司就曾對這棟處於主要施工范圍內的南一街6號房屋做過拆遷協調工作。
陸家當時要求整棟房按商業用房補償,不能低於10000元/m2,或解決其子女的社保和就業問題、配偶及一個女兒的社區分紅等問題。後來,陸某又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多項屋內雜物、生活用品等物品的補償要求近百萬元,同時要求社區提供三個鋪位讓其無償使用20年,所有要求折合價值達500多萬元。
由於雙方無法達成拆遷協議,地鐵公司為確保五號線按時通車,只好選擇降低車站使用功能,於2007年將明挖施工改為暗挖,避開南一街6號房屋進行施工,完成了工程建設任務。當年春節,陸家在工地的嘈雜聲中把房子外牆全都漆成了綠色,意喻“無力的小草”。他們也因此被市民稱為黃埔區“最牛釘子戶”。
雖然地鐵從地下避開了它,但事情還沒結束。2009年1月,廣州市啟動大沙東三期工程,石化路對這個障礙則是避無可避。時至今日,該房屋已成為大沙東路三期工程無法通車的最後“心病”。隨著周邊環境的不斷昇級,該房屋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大沙地東和石化路交界口的交通。
陸家不再提分紅要求
昨日,記者看到6號房屋的屋頂拉起了一條橫幅,上寫“感謝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黃埔分局公開公正召開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聽證會”。
拆遷人委托單位黃埔區建設局代表在聽證會上表示,根據《廣州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准規定》,“拆遷集體土地房屋以地方政府建設通告或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作為拆遷補償的估價時點”,因此拆遷補償方案是以《關於大沙東路三期工程建設的通告》的發布日期2009年1月4日為時間節點進行估價的。目前,補償方案為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可獲補償總價約74萬元;而房屋產權調換,則可在靠近地鐵五號線大沙東站的新溪二期安置房中選擇建築面積不超過180平方米的安置房(參照同地段同類型的房屋目前市場價約15000元/平方米,總價約270萬元),除此之外還可領取房屋補償款(74萬元)扣除回購安置房款(55萬元)後剩餘款項約19萬元。
但被拆遷人陸家代表則要求,應按經營性用房市場評估價的60%補償,即在同一地段購買到約105平方經營性用房的總額。以現在臨近地段居住用房15000元/每平米來推算,105平方至少要150萬以上,如果以商鋪推算的話,還會更高。陸家的理由是,該房屋自1983年7月就開始做商鋪,一直到2010年12月31日工商執照纔過期。但是黃埔區工商局沒有繼續發放營業執照,所以無證經營到現在。
與2005年地鐵拆遷協商的要求相比較,此次陸家沒有提出解決子女社保和就業問題,以及配偶及一個女兒的社區分紅等問題,補償要求有所下降。
工商詳解不續執照原因
對於陸家的食雜店在去年底工商執照過期後不再續期的原因,黃埔工商分局表示,根據廣州市《關於整治無證照生產經營工作中涉及場地問題的處理意見》,證照有效期滿後,經由規劃部門批准變更用途的,可以繼續核發營業執照;但沒有得到規劃部門批准,擅自對住宅用途進行變更的,則要憑《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辦理相關經營證照。黃埔規劃分局工作人員證實,南一街6號地段宅基地房將首層住宅改建為商鋪一事,一直以來就未曾得到過審批。
“由於該個體戶注冊作為經營場所的建築物,已經被納入到征收土地的范圍內,所以再以被拆遷房屋做注冊地址的,就會停止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了。”文衝街道辦負責轄區工商執照年檢工作的陳女士進一步向記者解釋。
律師稱陸家訴求欠法理
對於陸家多引用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來申請補償,聽證代表馮律師表示,陸家的房屋是屬於集體土地性質,並非是國有土地屬性,所以在法律上解讀是不適用的。
至於陸家希望以經營性用房來進行補償的要求,馮律師認為得不到法理支持。“因為在房產證上該房屋是居住性質的,如果要以商用來補償,必須在規劃上和房產證上都改變為商用的基礎上纔可能實現。但從規劃部門的查證看,明顯是沒有得到審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