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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福州10月13日電(記者張羽)記者13日從福建省公務員局獲悉,經省物價局批准,首批福建人才限價商品住房的預售基準價已確定,按照周邊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70%,帶電梯、含裝修的住宅7360元/平方米,無電梯、含裝修的住宅6200元/平方米。
“福建人才限價商品住房”項目是助力福建人才引進,解決引進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和青年骨幹專業人才住房問題的重要舉措。同時,也兼顧考慮解決現有企事業單位中高學歷、高職稱人才,以及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具有博士學位工作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
首批福建人才限價房的預售基準價以2010年12月31日爲時點,按照周邊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70%覈定,最終銷售價格待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程序完成項目成本監審後再予以審定;覈定的最終銷售價格與暫定的預售基準價產生的差額,按多還少補的原則處理。
由於特殊的價格優惠,人才限價房銷售之後,購房人是不能空置、出租或轉借的,在交房後一年內必須入住,除購房按揭外,限價房也不能進行商業抵押。同時,購房人對人才限價房擁有有限產權,拿到產權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買限價房不滿5年,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可向福建省機關管理局或者其所在單位申請回購。
據悉,首批福建人才限價房的項目選址福州五四北路新店鎮象峯村,目前首批23座樓房已全部開工建設,其中已竣工6座,封頂6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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