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住建委昨天共同發佈《北京市房屋建築安全評估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築安全鑑定合同》示範文本,規定使用滿30年的普通住宅,業主可委託房屋安全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一次“體檢”,費用由業主承擔。一旦檢測出房屋有質量問題,業主可委託相關部門進行修繕。
雖然普通住宅“健康報告”不對外公示,但將在市住建委系統備案。買家可申請查詢該房屋的評估“健康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