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昨日公佈城鎮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未來我省城鎮住房困難戶的住房問題將能得到進一步的改善,保障房政策將進一步惠及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以及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據測算,到2015年,全省城鎮常住人口將達到2975萬人、992萬戶,城市新就業職工將達到300萬人。屆時,城鎮常住人口中(含常住外來人口),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住房困難職工,累計需要保障性住房148萬套(戶)。
十二五期間,全省將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173.55萬套(戶),其中限價商品住房1.32萬套、公共租賃住房71.16萬套,公租房的建設任務量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中,僅次於棚戶區改造房,成爲十二五期間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點建設內容。
安徽城鎮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中,除了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設以小戶型爲主外,還對保障標準和建設標準做出了規定。
其中,新建成套的保障性住房的建築設計應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的規定和技術標準,綜合考慮住宅使用功能與空間組合、居住人口及構成等要素,合理確定套型比例和結構,單套建築面積要符合《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等規定。
新建集體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的建築設計,應符合住建部頒佈的《宿舍建築設計規範》及國家和本省的有關建築標準、規範和規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在出租前應進行基本裝修,配置必要的器具,具備入住條件。
同時,力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4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得到保障;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規劃要求,不同地區收入水平、市場租金標準各有不同,“十二五”期間我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及補貼標準也將拒絕“一刀切”的模式。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由市、縣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按照低於或略低於市場租金的原則合理確定,對不同的保障對象採取不同的租金標準。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其中,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全額補貼;對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根據收入情況等分類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準。(林鈺伍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