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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1日訊中國經濟網記者瞭解到,廣東佛山市政府在樓房限購政策上有所放鬆。對人才引進政策的非本市戶籍人員購房時的個稅和社保證明限制,本市戶籍居民購房套數,本市戶籍“村改居”家庭購房套數都做了新的規定,成爲中國率先放鬆樓市調控政策的城市。
新政策規定,符合市、區人才引進政策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由市、區人社部門出具人才引進證明,購房時可不受個人所得稅證明以及社保證明的限制;對已辦理房地產權證5年或以上的住房產權轉移,不再納入限購範圍;佛山本市戶籍居民允許增購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本市戶籍“村改居”家庭,在購買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時,其擁有的因村改居由集體土地改爲國有土地的自建住房,不計入住房套數。爲此,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向佛山市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下發了通知,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利)局:
爲鞏固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成果,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切實完成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任務,經市政府批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限購政策,對補繳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購房時不予認可。
二、對符合市、區人才引進政策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由市、區人社部門出具人才引進證明,購房時可不受個人所得稅證明以及社保證明的限制。
三、已辦理房地產權證超過5年(含)的住房產權轉移,不納入限購範圍。
四、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現行限購政策和住房套數的基礎上,允許增購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五、本市戶籍“村改居”家庭,在購買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時,其擁有的因村改居由集體土地改爲國有土地的自建住房,不計入住房套數。
本通知自2011年10月12日起生效,請各區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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