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市統計局10月8日公佈的房產稅試點調查結果顯示,53.7%的受訪者認爲開徵房產稅對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作用很小或沒有作用。在受訪者中,33%的人認爲房產稅對抑制房價快速增長作用甚微,20.7%的人認爲房地產稅對抑制房價沒有作用,23.8%的認爲說不好,僅22.5%的受訪者認爲會有很大作用。(10月10日財新網)
作爲房產稅試點城市,上海這次調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公衆不看好房產稅,說明開徵這一稅種本身就存在問題,推廣之說仍待商榷。
關於房產稅,如果從物業稅算起,國內關於房產稅徵收的爭論已有7年之久。實際上,房產稅改革的初衷並不是抑制房價,而是爲了規範國內繁雜而無效的“不動產稅”,但隨着房價的上漲,物業稅便被賦予了“平抑房價”的不能承受之重。
不過,可惜的是,這些稅收措施並沒能解決房價快速上漲和投資炒房。相反,給政府稅務部門增加稅種或稅收找到了一個極好機會。正如此次調查顯示,房產稅由於課稅的對象規定過於籠統和簡單,缺乏系統的改革論證,什麼房子要徵,什麼房子不徵,沒有標準,至今得不到民衆支持。
以上海爲例,主城區的住房均價在4萬元以上,居民的住房幾乎很少有90平米以下,因此,平均每套房都在350至450萬左右,如果徵0.3至1%,居民就得交納10000至45000元的稅款。如果第一套不徵房產稅還好,而第二套要徵稅,那麼當地居民爲躲稅、避稅的唯一辦法就是假離婚。
一度時間,一些人對開徵房產稅抑制房價上漲寄予了太多希望,並熱切期望在全國普及開來。今年5月,中國社科院發佈的“2011房地產藍皮書”建議,上海、重慶的房產稅試點在“十二五”期間應加快向全國推廣,並寄望其實現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達到“削貧富差距之峯”的效果。
然而,業內人士並不看好房產稅在全國“遍地開花”,認爲目前只有上海和重慶兩個城市進行試點,由於稅基較小、稅率較低,要向全國鋪開需要很長的過程。至少還需要第二批、第三批城市參與試點,以摸索出合適的機制、體制,短時間內擴展到全國的可能性非常小。
與此相聯繫的是,今年9月下旬,在廣州召開的第三屆南方財稅法高層論壇,主題是目前最具有爭論性的“房地產稅法改革”。大部分專家學者對重慶、上海的試點“大搖其頭”,一些與會人士說得更直接,“目前的高房價與地方政府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價格上漲與土地財政‘財源滾滾’不可分割,想要通過開徵房產稅打壓房價是一廂情願。“
社會上一直有傳言說,深圳會成爲國內下一個房產稅改革的試點城市。但是,廣東方面則一直“按兵不動”,遲遲不把該市納入試點範圍。當地政府對開徵房產稅持謹慎態度或“不作爲”,得到了法律和財經界人士的讚賞。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律協副會長朱征夫很早就旗幟鮮明地反對目前的房產稅改革試點,他表示,“重慶、上海徵房產稅,讓他們搞去吧,我們廣東還是潔身自好的好。”
事實上,作爲試點城市,重慶、上海房產稅開徵並不順利。到目前爲止,上海徵的套數不多,重慶徵的稅額更少,與預期相差甚遠。效果不佳的原因在於,徵收對象範圍狹窄,且高檔住宅擁有者並不在乎房產稅的刺激。由於民間資本流動過剩,股票、黃金等投資品在近期出現下跌,在投資“玻璃門”作用下,房地產仍是投資者的首要選擇,此時通過徵收房產稅來抑制房價,意義不大。
這也許是上海大多數公衆不看好房產稅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明確房產稅開徵的目的,而且在對目前已經存在的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費進行清理的情況下,就貿然開徵這一稅種,則意味着房地產領域的稅收將更爲繁重,給購房者或住房持有者增加了負擔。目前,國內與房地產開發和交易有關的稅費高達60多種,占房價的比例保守估計在40%以上。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領域稅費改革應該調整結構,而不是隻強調開徵房產稅,但對於其他稅費卻不進行調整和清理。(邱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