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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消息把沈寂已久的房產稅再度推上輿論熱點。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重慶市地稅局相關人士確認將從10月1日起對主城區內符合要求的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征收個人住房房產稅,成為全國首個對存量住宅征收房產稅的城市。預計首批應稅存量房為3400套。
據了解,重慶存量獨棟商品住宅征收房產稅早在今年初公布方案時已經確定,並非真正擴大范圍。而今舊事重提,曾被期許為“調控第一殺器”的房產稅又再次引發討論,在限購令、限貸令頻頻加碼的背景下,房產稅是否也應擴大范圍?
渝存量征收並無新意
據當地媒體報道,重慶市房產管理部門根據2011年一季度交易水平測算,今年重慶主城區交易應稅住房將接近萬套,加上3400套存量獨棟住房,初步測算應繳納房產稅逾億元人民幣。
“存量房征收”的字眼讓人不禁聯想到房產稅征收范圍的擴大,增量擴大至存量一直是外界公認的發展趨勢。但是,重慶對存量獨棟住宅開征房產稅的消息並無新意。早在今年1月公布的《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中,第四條就明確規定,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所以說,存量獨棟商品住宅納入征收范圍並非新聞。
另外,重慶版細則的第十五條還明確,個人住房房產稅納稅期限為每年的10月1—31日。也就是說,下月起今年應征的房產稅開始“清繳”,這也是早前規定。
不過,曾被期許為“調控第一殺器”的房產稅仍然牽動業內外,消息傳出,星星之火卻引發了各種關於房產稅擴大的猜測和爭論。同為房產稅試點城市的上海首當其衝。
對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日前回應稱,上海版房產稅和重慶版房產稅無必然聯系,是否會調整由中央決策部門決定,目前沒有變化。據今年1月31日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公布的房產稅征收管理的細則,征收范圍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稅基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